为了促进加拿大经济、艺术以及文化体育的发展,加拿大政府开放了投资移民项目吸引海外各地高资产人群。而在移民加拿大后,绝大多数的移民者都希望可以在加拿大拥有自己的房子,对于一部分投资移民来的高净值资产人群更是看好加拿大房产投资,纷纷将资产投入到加拿大房产当中。那么,根据加拿大房产投资的相关法规,加拿大房产投资有哪些要求及优惠政策呢?
如果要在加拿大投资房产,就一定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投资资金的来源。在准备投资时,要提前考虑到如果税务局在核查你资金的来源问题时,能否用足够有效的文件证据清楚的证明你资金的来源。如果过去几年所申报的收入远远大于首付(down payment),问题不大;否则就要看是否备有足够的文件来证明其它合法的资金来源,如源于移民之前的资金或资产,或者借入的资金,或者来自亲友的赠与,或者来自继承等。
在投资前,投资者通常会面临一个投资主体的决定问题:是以自己个人名义还是成立一个有限公司来投资房产?这个问题上的考虑重点,主要涉及所投资物业的类别、物业产生的收益类别、经营性风险的分离、法律责任、和融资贷款方面。加拿大税法将公司收入主要分为“积极生意收入”和“投资收入”,不同的收入种类使用的税率和税基计算方式也不尽相同;同时,加拿大金融机构也会根据投资主体的性质来评价融资的拓展性。因此,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名义作为投资主体,需要相应地考虑利益分配协调、税务筹划等多项因素。
自住房税收的减免
在加拿大允许户主指定自己居住的一套房产为主要住宅,就是俗称的自住房,自住房出售的增值部分不记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当然,自住房的界定根据具体的情况有相对复杂的要求与定义。首先,房产必须是可住的包括独立屋,半独立屋,镇屋,公寓等;其次,房子必须用于自住;第三,房子的拥有人必须是加拿大人包括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最后,房子的面积有限制,一般来说,所占的土地面积不能超过0.5公顷或1.25英亩。
房产投资收益资本利得的税收减免
加拿大资本增值只有一半算进收入计税,而另一半为免税收入。这对投资房地产的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优惠。但是加拿大税务局有时会根据不同的情形,如纳税人拥有物业时间的长短,买卖频率及目的,纳税人的其他业务等,在“资本增值”和“生意经营收入”两者之间进行评估。如果是资本增值收入,只有50%为应税收入;如果是经营性收入,则收益的100%要算进收入计税。所以,具体计算需要根据投资细节的一一判定。
房产投资的税收政策概况
首次购房税收减免(First-time home buyer’s tax credit)
如果首次在加拿大购房,申请人可以要求最多750元的税收减免。这项新的税收减免从2009年开始实施,税收减免额的计算方法是:将5000元乘以该年最低个人所得税税率(2009年是15%),得出的金额就是该年首次购房税收减免额。要想获得这笔税收减免,申请人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该房产是申请人、配偶或事实婚姻伴侣购买的;在购房当年和过去四年内,申请人没有住在自己、配偶或事实婚姻伴侣所属的房产内。一处房产所能申请的税收减免额不得超过750元。
新居消费税减免GST/HST tax rebate (new housing rebate)
如果申请人购买、建造了一处自住房屋,或者对这处房屋进行了大规模的装修,并且这处房产价格低于45万加元,那么,申请人可以申请新居消费税减免
购房者计划(Home buyer’s plan)
通过购房者计划,申请人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从自己的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中取出最高不超过加币25000元来帮助购买或建造这个房屋。这笔钱在以后年份逐期归还到注册退休储蓄计划账户,不需要额外作为应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