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亚购买房产,一般分为购买新房、购买期房/楼花、购地建房,有12个月以上有效签证的人还可以购买二手房。购房渠道分为以下三种:
1- 公开拍卖(Buying property at auction)
公开拍卖是近些年来买卖二手房时采取的主要方式。
房屋的持有人通常会委托房产中介操作整个的拍卖过程。在拍卖前,房产中介通常会刊登拍卖广告,并准备好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会安排若干次公开看房的时间。凡有意想要购买房子的人都可以向房产中介索要买卖合同的样本,以便让买方的律师先行审查。公开拍卖的房子在成交的当天,双方必须签订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合同,拍卖的最终价格和其他的条款均为不可协商的条款。而且必须在房产中介的主持下,成交双方必须现场填写所有的条款,并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买方需要当场支付购买价格的10%的定金。公开拍卖后,如果买方反悔的话,就必须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扣留全部定金,以及卖方需要重新刊登的广告费,重新组织拍卖的相关费用。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成交的房子,是没有冷静期的。
2- 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Buying property by pivate sale)
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一般是二手房交易时所采用的转让方式。
所谓私人之间的买卖,并非指私人之间的直接交易,而是指房屋所有人委托房产中介与有意向的买方商谈,确定转让价格和其他的一些附加条件,最后双方达成买卖意向的一种方式。双方达成的买卖意向,一般需以书面的形式确定,并且买方需支付一部分的定金,一般在一周内卖方准备正式的合同,并经双方签字生效。
在签订正式合同的同时,买方需支付购房价格的10%作为购买定金。如在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之后,买方反悔了,卖方有权扣留已经交纳的定金。维多利亚州法律规定,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转让,如果有Subject Finance这个具体的条款,可以等到银行同意贷款以后,合同才正式生效;如果没有具体的条款,买方在双方签字过了之后,只有三个工作日(不包括周末)的冷静期。
3- 购买楼花/期房(Buy off the plan)
这主要是购买公寓、单元房等分契式房产所采取的方式。
如果买方想购买新房或楼花,一旦决定了以后,就要向开发商交纳一定的定金(这个定金的数量是可以协商的)。开发商可将其房产保留三天,同时准备所有的合同。合同准备好以后,开发商通知买方签订购房合同,买方需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交付10%的房款。
买方的主体既可以是单个个人,多个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如多个个人联合购房,每一个参与者都必须在合同中签字;如果是相互委托的,必须有正式的委托书;如以公司名义买房的,公司法人必须在购房合同中签署担保函,声明其将以公司的资产以及个人的资金确保买卖合同的履行。所有的买卖,双方最好聘请各自的房产律师,安排全部的过户转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