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知道的加拿大配偶移民,一般适用于的都是已经登记结婚的伴侣,但其实,即使是未婚男女,只要属于“同居伴侣”也是可以走配偶移民的。那么,对于同居伴侣,加拿大移民需要什么注意事项?本文就来具体分析。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如果同居的两个人,无论同性还是异性,就像已婚配偶那样共同生活超过一段时间,通常1-2年,两个人就形成了同居伴侣关系,等同于已婚配偶关系。同居伴侣关系的两个人在生活的各个层面,享受和已婚配偶一样的权力和义务,例如医疗保险、政府报税、孩子的抚养照顾等等。所以在申请移民的时候,填写婚配关系事关今后新移民在加拿大的各项福利。移民局非常重视这项内容。
近日有这样一则新闻,一名来自中国的女留学生毕业后申请移民,本来一切都顺顺当当,不想多年过去了,却被追究责任,取消永久居民身份,下驱逐令,全家都受到莫大的影响!
据加拿大联邦法院公布的消息,该留学生于2002年7月以学生签证进入加拿大,现年37岁。完成学业后,顺利找到工作。2008年10月,她申请技术移民,并很快成为永久居民。按照规定,移民申请者必须写明自己的婚姻状况。她当时也没有结婚,于是在申请表婚姻状况栏填的是单身。一切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2013年女儿出生后,事情开始出现端倪。移民部认为该留学生几年前申请移民时,瞒报自己的婚姻状况,旋即展开调查。
调查后发现,该留学生从2007年开始与同样来自中国的英语班同学同居。也就是说,她申请移民时有同居伴侣。而且,在2008年申请移民时,同居已满一年,在加拿大,这就已经算是同居伴侣关系。移民部认为她并没有向移民部如实披露自己的婚姻状况。并在2013年取消了其移民身份,不久后又发出驱逐令!
这也就是为什么移民申请单上婚姻状况,能影响到移民是否成功这么重要的结果,甚至可能会下发驱逐令的原因。
除此之外,加拿大移民需要什么注意的?那就是,如果申请人在自己移民的申请里没有提供其配偶或者同居伴侣的信息,该配偶或同居伴侣就不再是“ 家庭担保类别的成员”,从而失去了未来办夫妻团聚的资格。并且,即便是马上领结婚证,都因为以前的漏报,不可以办理夫妻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