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自雇移民是性价比最高移民加拿大的途径之一,很多人在申请加拿大其他移民项目时,会容易忽略这一利好的移民项目。本文来说说加拿大自雇移民申请中的“意愿,能力,突出贡献,文艺体育活动的世界级别”等是如何界定和评估的,及需要准备多少资金的问题。
根据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的规定,签证官在评估申请人在加拿大创建自雇生意的经验,意愿和能力的时候,必须综合考虑他们过去在文化艺术或体育活动比赛中的自雇经验,申请人的个人资产,及参加世界级文化艺术或体育活动比赛的经验等因素。
其中,个人资产可以作为评估申请人在加拿大经济上自立的意愿和能力的一个标尺,但没有规定最低的投资要求,具体需要准备多少资金因自雇工作性质而定。总之就是申请人应该有足够的资金来:1)开展创建在加拿大的自雇工作;2)同时,还应有充足的资金用以维持在自雇工作开展起来(盈利)之前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这里的逻辑关系就是,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递交申请以前,申请人可以通过自己的才华养活自己和家人,而在成功移民以后,他们可以继续通过这种才华在加拿大实现自雇,养活自己和家人。
至于世界级的文艺体育活动/赛事,“世界级”用以形容那些享誉国际的表演艺术家或运动员,或那些并非世界闻名,但参加过行业领域里世界最高级别演出或比赛的人。
总的来说就是,充足的资金,适当的经验,适当的技能,适当的调研和一份好的商业计划书,甚至语言能力等,都是签证官在衡量一个申请人在加拿大创建自雇工作的意愿和能力的综合考量因素,但具体每个因素的评估份量又是因人而异的。
加拿大政府引进自雇类人才的初衷是希望丰富和壮大加拿大的文化和体育事业,推动经济发展。如果申请人符合上述的经验,意愿和能力的考量,那么,就会有一个他们可以在文化艺术或体育方面实现自雇的合理期待。贡献是否突出,则是相对而言的。具体每一个申请的评估标准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贡献突出与否,要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最终取决于签证官建立在其经验基础上的自由裁量权。
移民加拿大的途径中唯有自雇移民才有如此划算的性价比,申请成功后,即可一人申请,全家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