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通过加拿大省提名移民,登陆到枫叶国。但很多申请者只是为了获得加拿大的身份,才选择了某个省,但是在加拿大生活之后,想要搬离提名省,这是要怎么做呢?
是否能离开省提名的省份
在通过省提名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时,你将签署一份“有意向在提名省份定居”的信。
在新布伦瑞克省,你签署的将不是简单的“意向”,而是“在该省定居的承诺”。
事实上,各省的省提名计划就是为了让通过的新移民在该省定居,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如果你在某省工作或学习,并通过申请收到了省提名,但你却在PR处理和批准期间搬到其他省份,你的省提名会被撤回。
在你获得PR后,你就会受到《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的保护。
一些人认为,“迁徙权”能完全保证自己可以搬到其他省份居住,但这项权利也会被限制,其中最重要的受限条件就是省提名计划。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提名省份的最少停留期限,而是模棱两可,有待说明。
所以,新移民打算离开提名省份时需要谨慎。因为省政府可能会以“虚假陈述”为由要求IRCC撤销你的PR身份。
你“搬家”的举动,表明你并没有打算在该省生活和定居的意向,如果IRCC也认同此点,你将被驱逐出境,且五年内不能进入加拿大。
尽管,因离开提名省而被追责的事情不常发生。但如果发生,你有权为自己辩护,证明自己并非“虚假陈述”。
对于搬离提名省的情况,各省政府有不同的要求。
例如新布伦瑞克省会要求新移民在登陆后的30天内,亲自在该省进行注册。在多次跟进后都没有亲自注册的,才会被撤回PR身份。
何时能离开提名省
有关在获得PR身份后在提名省应该呆多久的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你需要知道,如果省政府认为你在文件中“虚假陈述”了你的意向定居省份,他们可以撤回你的PR身份。
有些人在拿到PR卡后两个月,就搬到另一省份居住。有些人会等到呆满730天(2年)后搬去其他省,以证明自己的居住意向,并没有“虚假陈述”,降低被撤回PR身份的风险。
所以说,申请到加拿大省提名移民,也可以搬到其他省,但是,必须要在提名省居住一段时间,以应对当地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