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是目前移民加拿大最受欢迎的方式,但是仍旧有很多申请人只听说过但不了解,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联邦自雇移民这个项目。
一、什么才是自雇?
自雇移民除了职业范围的限定,在职业性质上也有严格的要求。第一种情况主要针对于文艺界人士,一定要“自由职业”,并有2年以上的自由职业经历。所谓自由职业就是不能有固定的雇主,也不能是按月拿工资的工作。当然可以是季节性的工作,按劳取酬的工作,或者干脆就是自己单干的“个体户”。如果自己是一间公司的持有者,比如室内设计公司、音乐学校的业务是可以的。第二种情况主要针对体育界人士,由于这类人群很难满足自雇的条件,运动员和较量大部分都是在职业运动队中。所以对体育节人士或部分文艺人士,还有另外一种定义,持续2年参加世界级的赛事或文艺活动也是可以。第三种情况就是前两种的混合,可以一年自雇经历,一年世界级的经验相结合。自雇职业或者世界级的经验是自雇移民最基本的要求,在申请时要优先证明。
二、移民官的评判标准?
简单的来说,移民官主要会看三点。第一是申请人的自雇经历是否达到要求,这点可以说是过去的成就。这也是移民官在审理材料时考虑的第一个问题,如果对自雇职业存疑,移民官有权直接拒签;第二是申请人未来在加拿大的商业计划,这点是判断申请人未来能否在加拿大继续专业,并取得成功,申请人要在商业和专业两个层级上做出周密的计划。商业计划、个人提升计划、英语水平,配偶的学历和职业、家庭财产情况,以及与加拿大的联系等因素都是考察范围;第三是申请人能否为加拿大做出贡献,这点很多人申请的时候往往忽略,但却是申请成败的关键。“贡献”应该是什么样的,这点没有明晰的界定。这点不像美国的NIW国家利益豁免,明确规定是要对整个国家范围做出贡献。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申请人需要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在商业范围之外对加拿大的社会、社区、文化、教育或者某一特定人群有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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