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监是新移民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很多小伙伴都不清楚该如何计算移民监的居住时间,今天就具体来给大家梳理一下。
根据加拿大新《移民及难民保护法》规定:永久居民在任何一个五年时间以内,必须有两年的时间居住在加拿大。只有以下三项途径可以满足这一要求:
1、本人实际在加拿大居住;
2、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
3、为一家加拿大公司或加拿大政府机构在海外工作。
要明确的是,五年既不是从移民报到的时间起算,也不是从拿到枫叶卡的时间起算。5年的时间段,只能从你每次进入加拿大国境的那天算起,倒数回去五年。也就是说,只要申请人能证明在这个五年段的时间里通过上述所说的三种办法之一,满足住满两年的要求,就没有问题了。如果申请人成为永久居民不满5年,那么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仍有可能至少在加拿大境内实际居住两年天。
不过,加拿大移民监要求只仅针对永久居民,一旦加入加拿大国籍,成为加拿大公民,便不再需要满足每五年住满两年的“移民监”需求。
那么,如果不能在加拿大实际居住该怎么办?
1.在加拿大境外,与一个加拿大公民共同居住,可以被“视同”在加拿大境内居住。要注意的是,该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须是在加拿大境外,陪伴属于配偶关系、同居伴侣关系、家长关系的加拿大公民,子女是不作数的。
2、在加拿大境外,受雇于特定单位内。但需要是全日制受雇于一个“加拿大企业”,或者为加拿大联邦或某省的公共行政部门工作。并且需要出具相关文件证明合法雇佣关系,以及境外工作的合理理由。
3、在加拿大境外,与一个永久居民共同居住。该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须为您的配偶、同居伴侣或家长。且该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须全日制受雇于一个“加拿大企业”,或者为加拿大联邦或某省的公共行政部门工作。
另外,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枫叶卡”只是一个能够证明永久居民身份的文件,就算枫叶卡还在有效期内,这也并不代表“居住义务”一定满足。
最后再次强调,加拿大移民监并不是主申请人才有的义务,也不是家庭成员才有的义务,而是每一个永久居民都有的义务,因此是不能代替的,也不能由一家出一个代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