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移民申请中,我们常听的一句话就是:一人申请,全家移民。意思是,一个人申请成功,全家人都可以拿身份。那么,这个“全家”指的是谁呢?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一起拿身分的包括:配偶、同居伴侣和21岁以下的小孩等。具体定义如下:
对于配偶来说,只要能出具结婚证,就可以认定为配偶。其中包括同性配偶,加拿大承认同性婚姻但不承认一夫多妻。因为中国不会给同性签发结婚证,所以中国的同性伴侣只能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领证。还包括同居伴侣,在加拿大法律中,只要双方同居一年以上并像夫妻一样生活,可以视为已经结婚。这种关系叫做普通法伴侣。和婚姻一样,加拿大只承认一个同居伴侣。如果结婚的同时也有同居伴侣,那么必须证明已经分居或者离婚。同居伴侣需要共同宣誓证明双方认可这段关系,通常还需要提供双方居住满1年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显示地址的水、电、气、信用卡账单,话费账单、租房合同,第三人证词等。另外,事实伴侣也可以包含在哪,虽然没有同居也没有结婚,只要双方维持稳定的关系也可以进行团聚移民,请注意,事实伴侣和同居(普通法)伴侣不一样,同居伴侣视为已经结婚,享受和配偶完全一样的待遇。事实伴侣不能和主申请一同移民,只能在一方已经是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的时候为另外一方申请团聚移民。
而对于子女附属申请人没有人数限制,只要是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未婚子女均可同步递交移民申请。超过22岁的子女如果因为身体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严重依赖于父母,同样会被认定为可随行子女。递交移民之后,子女的年龄增长不影响移民资格。
另外,在加拿大移民申请中,父母并不能随同一起移民,如果想要一同到加拿大生活,后续可以通过父母团聚签证移民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