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加拿大非常鼓励海外的人通过团聚的形式与加国的亲属一起生活,而且通过加拿大团聚移民项目而获得移民身份的人群非常庞大,如今已然成为了该国家接纳移民、推动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渠道!对于申请这类移民的人而言,要求非常简单,在学历、经验、语言等方面都没有门槛,只需要证明两者关系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及稳定性即可,那么夫妻双方如何才能在加拿大一起生活?移民局的政策是如何规定团聚移移民的条件呢?
一、对担保者的要求
1、担保者必须为在加国永久定居的永居或者是加国的公民。对于加国的公民来说,提出担保申请的时候可以不在境内居住;但是对于永居居民来说,一定要在加拿大境内居住才具有担保的资格。
2、担保者的年龄必须为十八周岁及以上,未满十八岁及以下的儿童无法成为担保人。
3、担保者需要出示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因为伤残、疾病等事情接受过社会援助、捐款等情况。
4、担保者必须承诺为配偶提供经济方面的支持,且至少维持三年的时间。
5、若担保者之前曾经担保过别人移民,那么只有在他们成为永居之后满三年,才能重新具备担保其他人移民的资格。
6、由于魁省比较特殊,所以担保者需要满足其单独的要求。
二、无法成为担保者的情况
1、年龄不足十八周岁。
2、既不属于该国家的公民,也不属于该国家的永居,只不过是通过临时身份在加拿大居住。
3、个人当前的情况不足以让人相信,可以在配偶移民之后担保其基本生活。
4、曾经担保过别人移民,例如:配偶、伴侣等,目前还未满三年的时间。
5、并没有按照曾经的法庭的判决支付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的人群。
6、有犯罪记录,但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会被移民局排斥,主要根据犯罪的类型、轻重程度以及是否已经暂停的记录。
总的来看,加国永居/公民的妻子/丈夫申请加拿大团聚移民的要求还是比较简单的,但是由于不同的担保者,审理的流程以及配额的限制与否都会有所差距,所以要对政策详细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