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对于所有的移民申请者都有着无犯罪记录的要求,而且在所有的移民项目的申请条件当中,也都明确的写着:申请者必须提供十八周岁之后,在任何国家停留过六个月以上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这是当前申请移民加拿大条件当中较重要的一环,而且申请者有了无犯罪记录证明还不够,还必须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公证,之后才能够得到加拿大移民局的认可。
办理本人无犯罪记录公证时,需要携带的文件包括: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本人的户口本原件,或者本人页面以及首页移民的复印件;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果并不是本人亲自前往公证部门办理,还需要提供授权代表托书、代理人的身份原证件。如果在办理的过程当中出现资料不足,导致不足以证明申办公证事项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关要求补充递交证明材料。
那么,问题就来了,我们到底需要去哪里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证书呢?所有的申请者,也就是当事人,可以向自己住所的地区或者出生当地的涉外公证机关进行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在亲自前往办理之前,最好先打一个电话确认一下公证处的具体办理时间以及需要携带的材料种类,最后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前往办理即可。对于非本人办理的情况,也需要咨询公证处具体的携带资料。
按照正常情况来看,如果你的所有资料足够齐全,一般最多三到五个工作日左右就能够办成,但是遇到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公证部门也会休息,所以在前往之前也需要注意一下时间。如果当前的时间已经很紧迫,实在是着急拿出证件,相关部门同意之后也可以加急办理,最快一个工作日就能够拿出来。
以上所述,就是对移民加拿大条件当中的无犯罪记录公证的办理简单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