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升加拿大移民申请人对加拿大医疗服务体系造成过多负担的判断金额,变更为过去标准的三倍;
2、特殊教育、职业康复等特殊服务不再纳入医疗负担的考察范围。
一是对加拿大的公众健康有威胁(is likely to be a danger to public health);
二是对加拿大的公众安全有威胁(is likely to be a danger to public safety);
三是申请人每年将耗费加拿大医疗服务体系过多资金(might 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cause excessive demand on health or social services)。
前两种情况比较容易理解,比如患有烈性传染病的申请人,很可能就会因此而被拒。第三种情况,则往往是各种慢性病人或残障人士,因被加拿大判断在移民后有可能造成过多负担(2017年的标准是每年6655加元以上)而被拒。
但是,并非所有移民类别都会考虑申请人带来医疗负担的因素,比如难民、团聚移民的申请人,就不会因此而被拒。所以,只有经济类(Economic Class)的移民申请人受到这一限制。
为了坚持加拿大的多元化价值观,联邦移民部决定放宽移民体检要求,把对加拿大医疗服务体系的负担标准从过去的每年6655加元提高至每年19965加元,并把一些特殊项目剔除出评估范围,以便让更多的残障人士达到移民体检标准。
未来,加拿大移民部甚至还将进一步放宽体检要求,甚至有可能完全删除因对加拿大医疗服务体系造成过多负担而拒绝移民申请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