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亲属团聚办理加拿大移民是一种比较容易而且审理速度比较快的移民方式。亲属移民有那些渠道?一般情祝下,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办理加拿大移民。
( l)加拿大公司外派驻中国工作。无论是移民申清人还是其配偶,只要有一方被加拿大公司聘用,并由公司指派到中国观众。那么移民申请人和配偶在中国工作的这段时间可以计入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并不一定要在加拿大居住。
但是,在以往通过这类方式移民或保留永久居民身份造假的案例相当多,因此办理加拿大移民的部门对这类移民方式的调查审理非常严格。因此,申清人必须提交更多的证明文件,以佐证移民的真实性。移民官要求的证明文件.有公司的营业执照、会计报告、与雇员签署的劳动合同、工资单、企业所得税完税单等。并且要有说明该公司外派到国外工作的充分理由。
( 2)陪伴加拿大籍配偶在国外居住。依照加拿大移民条例,当配偶一方居住在加拿大的 4 年里,累计住满 3 年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后,另一方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可以陪伴加籍配偶一起旅居海外,可以免除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限制。
(3)通过家庭团聚重新获得移民身份。这类方式是亲属移民加拿大般为常用的方式。如果上述两个条件郁不满足,申请人既不是加拿大海外员工,其配偶也不是加拿大公民.申请人还可以在永久居民身份过期或者失效后通过申请家庭团聚来重新获得移民身份。另外,如果与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登记结婚的方式实现配偶团聚类移民,也是一种有效的移民办法。
通过这种途径办理加拿大移民身份,一般有两种情况:一为申请人的配偶拥有有效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通过配偶担保的方式来实现移民;二为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在加拿大居住并有稳定的工作收入,通过子女担保的方式实现移民。这两种移民情况的担保,优点在于申请人之前在申清移民时其材料信息己经在移民局确认过一次,所以当以通过家庭闭聚担保形式担保时,无论是审核速度还是整个办理过程,相对会快捷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