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绿卡并不是“保命符”,如果你在持有绿卡期间被发现造假,仍旧有可能被取消永居身份的资格。
根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入境事务处发现了一名华人女子在2003年申请移民期间,伪造了自己的申请资料,最后她的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随后,她向联邦法院上诉,但被驳回。根据移民律师的说法,移民局原本只在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变更时才要求通知,申请人是否怀孕是无需告知的。但是,在申请移民过程中,申请如果怀孕还是应该应通知移民局的。
上诉申请人是Lily Zhang,她在2003年1月与其第一任丈夫结婚,并于同年10月抵达加拿大,她在两周内生了一个儿子。后来经过DNA测试,申请人的儿子并不是第一任丈夫的,而是她的情人的。
Lily Zhang后来在2005年与她的第一任丈夫离婚,并于2007年与她的第二任丈夫兼情人结婚了。在审查配偶团聚的过程中,移民局并没有得到她怀孕的消息,而Lily Zhang也没有主动告知。这就构成了欺诈申请。因此,除了Lily Zhang的第二任丈夫被拒绝外,她从第一次婚姻中得到的永久居民身份也被取消。Lily Zhang随后向联邦法院上诉。西蒙·诺埃尔法官于17日作出判决,支持移民局的决定并驳回了Lily Zhang的上诉。
移民律师Steven Wang指出,移民局通常会提醒申请人,如果自己的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发生改变,例如生孩子,领养,婚姻情况改变等,需要主动告知移民部;如果未告知,有可能被拒签。不过,移民部对于申请人怀孕,尤其是预产期还是生产期,申请人有无责任告知移民局,在法律上还有争议。Steven Wang指出,法律在这部分的规定并不明确,但联邦法院却支持移民局的决定。他认为,与其被挑毛病,申请人不如提前告知,以杜绝后患。
移民律师Tyrese则表达除了不同意见,他说,根据规定,家庭成员发生改变才需要告知,而怀孕是个过程,最终能否顺利生下新成员还未可知。他认为,怀孕并不需告知移民部,只有生孩子才需要告知移民局。Steven Wang还提醒中国申请人,如果家庭有新成员,还不通知的话,一定会被移民局“穿小鞋”,甚至可能被取消加拿大绿卡。因此,如果申请人怀孕了,最好还是提前通知一下移民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