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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491技术移民如何转永居??

澳洲491技术移民签证作为489签证的继任者,也涉及到后期转永居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说说491技术移民如何转永居。


澳洲491技术移民


作为489的继任者,491的要求有很多与489的类似,但整体上除了门槛更加高,要求也是更加严格和细化,接下来小编列举部分需要主要的不同:

-可以居住和工作的偏远地区范围,这个大部分人都是知道的,491对应的偏远地区就是除了悉尼、墨尔本和布里斯班之外的地区,如果想double confirm的可以到下方地址根据postcodes查,Cities and major regional centres和Regional centres and other regional areas范围的都属于新定义下的偏远地区

-主申请人除了要满足在偏远地区生活/学习/工作的要求外,还需要在5年签证有效期内必须有3年满足每年至少$53900的应纳税收入(Taxable income,薪资/利息/租房/投资收入这些等等都是算在内的)才能转PR

-除了转PR的居住期延长至3年外,持签者如果有任何情况(如护照信息、邮箱电话、住址、雇主地址、工作地址、)的变更,需要在14天内向移民局报告

-持签者不仅需要提供材料证明他们在偏远地区居住和工作,还可能被要求参加interview

-移民局如果要求持签者提供住址、雇主、工作地址和学校的证明材料,必须28天内上交,可能会特别要求如Rental agreements, utility bills, employment contracts 和tax returns等其verify持签者的地址和work arrangements的材料

-不排除会进行抽查

-从491/494下签日算起的三年内,主申请持签者不能申请以下包括境内配偶签证在内的签证,但是可申请其他类别的家庭类签证或者TR签证:

-持签期间短暂到(Short visit)非偏远地区是可以的,例如去城市看病或者进行治疗,移民局会case by case酌情考虑,但是不能到非偏远地区就读大学课程

-主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可以后续加入成为491/494的副申请人,副申请签证有效期会和主申请的一致

-副申请人不需要满足收入要求,但是需要满足在偏远地区居住/学习/工作的要求;副申请如果是Dependent children也需要在偏远地区学习

-如果主副申请的关系状态在491/494期间破裂,副申请仍然有可能转成PR,前提是副申请自己本人可满足最低收入要求(minimum taxable income requirement)和其他转191PR的要求。如果副申请满足申请其他TR/PR签证的要求,他们也可以选择转成以下签证

-如果关系破裂是因为家暴,在经过有关机构调查核实后,主申请的签证将会被取消。

更多关于澳洲491技术移民的信息可以向移民内参的专业移民顾问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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