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零售商及协会一直都在说服政府效仿澳大利亚的做法,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GST,零售商们认为这种做法很合理并且新西兰政府每年也多出一些收入,认为征收GST是公平的。
目前新西兰的做法是海关对进口货物进行检查,对GST与关税之和不足60纽币的货物,由海关免征GST予以放行。
根据此建议,新西兰税务部长Stuart Nash给出回应,在2018年不会考虑征收进口商品的GST。但政府密切关注澳大利亚的新动向。
澳大利亚新法律修改了低价值进口商品的征税办法:从7月起只要外国商家(含新西兰)对澳大利亚消费者的年度销售额超过7.5万澳币(约合8.3万纽币),就需要缴纳10%的GST。之前澳洲法律是如果每单出口低于1000澳元,那么企业无需缴纳GST。
澳大利亚新法律的意思是说,只要你在12个月内对澳销售额超过7.5万澳币,你就需要缴纳GST;而且之后接的每单生意无论是否只有几百澳元,也都需要计提GST。”
同时税务部长说,新西兰政府税务工作小组正在研究相关立法,他承认新西兰税务局和澳大利亚税务局之间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但我们的GST体系比澳大利亚要简明,我们是单一税率。”
“税收立法的本质是相当复杂的。我们需要确保新西兰的税收体系健全,最重要的是体现公平。”
而零售协会对政府的这种考虑感到很欣慰,并且希望政府同意征收GST,预计如果新西兰增收进口GST税,政府每年会多出2.35亿纽币收入,未来十年多出58亿纽币。
新西兰政府只是表示在2018年暂不考虑征收GST,那么在2019年或者之后新西兰税收会不会效仿澳洲,现在就无从知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