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第四十年,同样也是中欧经贸携手并进的第四十年,在这四十年中,中欧贸易合作关系虽有小摩擦,但也丝毫不影响共同的发展与进步。中国与欧盟间有着难得的缘分与密切的联系,在中国改革开放这四十年间,由于中欧经贸合作一直坚持的“互利共赢”原则,经济贸易增长了二百五十多倍。这四十年的时间中欧之间的合作虽然也出现过一些小的摩擦,但与合作成交额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2018年12月中方颁布了第三份针对欧盟的文件,这可以说是为中欧合作的未来指出了明确的方向,也向欧盟表示了自己积极合作的态度。
1978年,我国刚开始实行改革开放的时候便于欧盟签署了首个政府间的贸易协定,彼此作为最惠国互惠互利进行经济建设与发展。2003年,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三年之后,中国与欧盟将彼此定位为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2014年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欧洲之后,更是开启了中国与欧盟合作的全新时代。
合作程度越深,出现分歧与摩擦的可能性就越大,但这些细小的摩擦都没有影响中欧的合作伙伴关系,只要双方增加沟通与交流,就能够保证彼此间的合作关系不受影响。在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欧盟积极支持并对接、推动”中国--中东欧16+1“的合作。可以说中欧之间的合作关系今后只会日益密切。
中国针对与欧盟的合作,在四十年间分别在2003年、2014年以及2018年颁布了三份政策,这三份文件的颁布均是在中欧合作关系的重要转折点之时给双方合作指明下一步合作的方向之用,可以说有了这三份文件的加持,中欧合作只会越来越好。
中欧贸易合作已经迎来崭新的第四十一年,相信在各种文件的指导与双方领导人的共同努力之下,一定能够继续给双方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