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对客户公开所有与这单交易有关的资料,包括市场行情、价位走势、该房产的历史背景、转手资料、优缺点等等。
第二,地产经纪人必须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业务技巧,多年经验,保持一定程度的竞争能力,以期保护客户的利益。
第三,经纪必须绝对服从客户的指示,而不论经纪是否同意客户的观点与做法。
第四,在房产交易中涉及到的资金及各种法律文书,地产经纪人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其安全。
第五,地产经纪人必须对自己客户的各种重要信息保密,不得对他人公开客户的资料。
而经纪对顾客(Customer)的业务则为:对顾客提供公平和符合职业规范的服务;不能对房产及其相关事实进行错误陈述,误导买方;诚实地回答顾客提出的问题。(如果顾客不问,经纪没有义务一定要告知)。
根据代理协议BRA(Buyer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加拿大房产经纪有责任保障买家的权益(这是法例之下的财务责任)。也就是说,买家的权益是在卖家权益之上。一旦买家看中了某房屋而还价,买家向经纪讲出了买价,买家经纪不能向卖家经纪透露。如果买家没有签BRA,买家签署顾客服务合约(Buyer Customer Service Agreement),同意经纪并非买家在这宗交易的代表。因此,地产经纪有可能将买家的个人资料向卖方经纪透露,他给你的物业数据、所需支付的佣金、也有可能不够完整。安大略省地产议会(RECO)表示,买家不愿当客户,只当顾客也可以,但须知道经纪的责任是会有分别的。
换句话说,法律没有规定,买家一定要签署买家代理协议(BRA)才能和加拿大房产经纪建立合作关系。相关法规要求必须要签署的文件只有与房产经纪合作关系(Working with a Realtor)。和加拿大房产房产经纪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即BRA,只是合作方式的一种。假如买家不想被协议束缚,可以寻求一些不在乎一定要签署BRA的加拿大房产经纪,但前提条件是买家深知客户和顾客的概念区别。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要不要签署BRA最好在集中看房前就协商好,不要等到下OFFER了,才来讨论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