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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内参 购买泰国房产相关问题 泰国房产的四种地契类型

泰国房产的四种地契类型

发布时间:2018-06-13 复查时间:2023-10-08 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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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记住的是,除了Chanote以外的地契,不得向土地登记任何租约,比如用益权、抵押权、或地上权。

泰国房产的地契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泰国房产永久产权地契(Chanote或Nor Sor 4)

* 这类所有权授予本文件持有人对土地的全部权利,唯一拥有处理或使用土地的权利。

* 因此,如果你想在泰国购买土地,这种类型的地契是最好的,也是最可信的。


Nor Sor 3 Gor 

* 土地正在“等待”完整的地契被授予文件Nor Sor 3 Kor

* 土地是由土地部门测量的,所以它有准确的边界。

* 一旦土地即将被授予完整的地契,这种类型的土地在保持原样的情况下,可以想永久产权地契(Chanote)的土地一样,被出售、转让、或抵押。

* 为了将产权变更为Chanote,土地所有者可以向土地部门提出请愿。如果没有反对意见的话,土地部门可以这样做。


Nor Sor 3

* 这种类型的土地地契与Nor Sor 3 Gor的区别是,Nor Sor 3所有权的土地从来没有被土地部门测量过;因此,土地没有明确的界限。

* The Nor Sor 3所有权可以被转变为Nor Sor 3 Gor,随后在未来变为永久产权(Chanote)。


占有权Possessory Right

这种类型的地契是最不推荐的,拥有占有权的土地从未被土地部门证实过,只有在当地行政机关缴纳税款时才能得到确认。


虽然泰国法律规定外国人不得在泰国拥有土地,但是还有其他选择,建议咨询专业的泰国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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