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泰国房产的地上权
* 地上权是指“在其他人的土地上建造泰国房产的权利,该泰国房产独立于土地,允许建造一个建筑物或种植业”。
* 与使用权相似,地上权一旦被批准,受益人必须保持土地完好无损,状况良好。
* 一旦地上权过期,土地必须被原样退回,与授权之前保持一致。
* 地上权到期后,如果土地所有者想以市场价购买土地上的建筑,租地造屋者必须出售。
* 地上权可以授予一生的时间,或者长达30年,这一时期,任何土地税都由租地造屋者承担。这种权利不会消失,即使建筑物完全被破坏。
外国人使用地上权
*泰国民法和商法典1410章节规定,根据双方协议,外国人有权注册地上权。
* 通常在土地部门注册没有费用,但是需要考虑货币价值不超过1000泰铢。但是,不同的缔约方和土地部门可能规定不同。
* 只要双方没有合理的通知,就没有固定的注册期限,地上权可以在任何时候终止。然而,如果地上权的租金已支付,任何一方想要终止必须提前一年通知,或者支付一年租金。
地上权的转让
地上权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转给第三方。然而必须指出的是,任何土地损坏都有第三方承担了,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直接起诉原来的租地造屋者对泰国房产造成的损坏。如果地上权是继承的,相同的条款也适用于地上权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