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移民复审仲裁法庭 MRT,英文缩写MIGRATION REVIEW TRIBUNAL 。MRT由澳大利亚联邦移民法设置、独立于澳联邦移民部之外的法律实体。它有权审理并决定移民部对于各类签证的拒签的复核,审查移民部的决定正确与否。澳洲移民法案明确规定谁可以申请上诉, 如何递交申请, 和在什么时间内递交申请是有效的。如果您的拒签信中确定有上诉的权力, 您一定要在信中规定的时间向MRT递交有效的申请,因为不同的签证类别上诉的时间是不同的, 通常是21天。 如果是超过规定时间, 申请人就成为非法滞留, 后果会很严重。目前的申请费是$1540, 如果上诉成功, MRT 会退回$770(费用今年7月1日后可能会有所调整)。但是并非所有的签证申请被拒绝、取消都有上诉权。许多海外的商务, 旅游申请, 如果被拒签,其申请人并没有上诉的权力.
MRT 复议的决定主要有三种类别:
(1)Affirm: MRT 认为移民部取消或者拒绝签证的决定是正确的。
(2)Set aside:MRT 认为移民部取消或者拒绝签证的决定应该更正, MRT可以根据移民法做出新的决定。
(3)Remit: MRT 认为移民部取消或者拒绝签证的决定应该重新考虑,把案子转回给移民部,移民官会根据MRT提出的法律规定重新审理申请。
MRT 复议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当你递交有效的申请后, MRT 会给申请人发一封确认信。 同时, MRT 也会通知移民部, 移民部会把申请人的相关申请材料提供给MRT.这样一来, 申请会持有合法的过桥签证在境内等待。
MRT 给申请分配一个档案号。
MRT 的审案人员开始审理。
MRT 邀请申请人参加听证, 或者提供书面材料。
MRT 根据提供的材料做出决定, 然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决定。
MRT内部的政策,对签证取消的申述案例会进行相对快捷的处理。但是,就法律来讲,MRT和移民官一样,受移民法、移民条例及移民政策的约束。所不同的,MRT的审案人员多数为律师出身,与纯公务员的移民官相比,对法的理解、把握和运用要深入、透彻、全面和明了得多。
目前有关学生申请被拒的案例比较集中在学生签证, TR 和PR的申请, 有些学生因为没有满足学生签证条例, 比如说成绩差和出勤率等原因签证被取消, 有的是学生没有满足经济存款的要求签证被拒。学生签证持有者的签证被取消后,如果本人没有离开澳大利亚,而其同时又未持有其它有效签证,此人即成为所谓的“黑民”(澳移民法称“非法公民”),如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就有可能被关进移民拘留中心,并被递解出境,而且有可能三年之内不可以再递交一些类别的签证。 有的学生申请TR和PR, 在递交签证申请的时候没有提交IETLS 或者是职业评估等必须的文件, 还有的学生递交配偶签证和父母类别的签证, 也会因为没有递交足够的证据被拒签等。在等待期间申请人持有的过桥签证也会根据不同的类别有所不同,有的是可以学习工作, 有的是不可以学习工作。
申请MRT有时候也是权宜之计,比如学生还有3个月要毕业,此时回国损失惨重,如果申请MRT拖上几个月,则可以保证毕业。根据MRT提供的2013年四月份年度报告,其中最多包括三个类别:有关技术移民申请被拒的高达4006个,学生签证申请被拒的为2682个, 配偶签证申请被拒的为1470个。同时被MRT退回给移民部需要重新审理的案例有3528个, 占到29%。
MRT的仲裁员,叫Member,其实也各有特点,有的背景是移民局官员、有的是军队退休的、有的律师背景,有的同情弱者,有的重视人权,有的则可能比较计较细节,如果在上庭前可以先了解到时哪位仲裁员,则可以根据其特点,制定辩护战略,则可以多一份获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