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60岁中国老头通过微信认识了住在新西兰的79岁华人老妇。老头在抵达新西兰11天后就与老妇结婚并申请新西兰配偶移民居留签证。移民局以两人关系不真实为由拒签,并决定遣返老头。然而,在老头上诉后,移民和保护仲裁庭推翻了移民局的遣返决定,老头获得一年工作签证,得以继续留在新西兰。
老头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现年34岁,他在2008年通过技术移民拿到了居留签证。小儿子年仅13岁,目前正在新西兰读书,其母亲(老人的前妻,两人已于2013年离婚)则持有监护签证。
2016年2月23日,老头第一次前来新西兰居住了一个月,当时他持有两年多次往返签证。同年5月28日,老头再次来到新西兰。就是这一次,在入境仅11天后,他就与一位在中国出生的新西兰公民结婚了。这位公民即是本案女主角——79岁华人老妇。
老妇自1999年起就来到新西兰,并与已故丈夫(2007年去世)一起通过父母团聚移民拿到了居留权,两人育有三个孩子都已成人,一儿一女在新西兰,还有一个儿子在澳大利亚。 老妇与老头的大儿子于2013年在一个华人教会相识。在老头第一次来新西兰后,老头的大儿子把老妇的微信给了自己的父亲。此后,在老头第二次前来新西兰之前的六周里,两位老人一直通过微信保持联系。
此后的时间线如下:
2016年6月24日,老头递交了配偶工签申请。
2016年12月20日,移民局给他签发了一年工签。
2017年1月25日,老头根据配偶关系递交了居留申请。
2017年6月12日,两位老人接受了移民局的面试。
2017年7月17日,移民局发质疑信,认为两人的伴侣关系疑点重重。
2017年8月15日,老头的律师给予移民局回复。
2017年9月5日,两位老人一起去了中国,两个月后返回新西兰。
2017年12月12日,由于居留申请还未获批,老头再次提交了一份配偶工签申请。
2018年2月12日,对于这份工签申请,移民官在今年2月12日给予回复,再次质疑两人的伴侣关系是否真实稳定。同一天,老头还收到另一封针对其居留申请的质疑信,信中就以上类似内容寻求申请人的评论。
2018年4月3日,老头的律师再次针对质疑给予回应。
2018年4月23日,移民局不认为两位老人的关系真实且稳定,因此拒绝了老头的配偶工签申请。而此时老头的过渡签证也到期了,于是自2018年4月25起他就已经属于非法居留。
2018年4月27日,移民局告知老头,由于他未持有有效签证,所以移民局暂停处理他在2017年初递交的居留申请。
移民局质疑的内容有哪些?
在2017年7月17日的质疑信中,移民局认为:
• 两人认识的时间太短,老头第二次入境后不足两周就与老妇结婚;
• 而且能够证明两人使用同样的住址、享有共同财产的证据很少;
• 此外,让移民局心存怀疑的是老头在来新西兰前还曾给老妇汇了9990纽币;
• 由于老妇表示不愿意新西兰,移民局认为两人没有表达出想要一起生活的决心;
• 老头的小儿子未被告知自己双亲已离婚、父亲再婚的情况,而且他们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却从未互见面。老头也没告诉自己的母亲,兄弟姐妹有关自己再婚的消息,也没有见过老妇的家人。因此,移民局质疑这个配偶关系的公开信任度。
老头的律师对此一一回应说:
• 两位老人都足够成熟,他们的时间宝贵,两人在见面前就想要与彼此结婚,共度余生。
• 两人住在老妇租住的公屋署的房子里,租房合同上写着老妇的名字,但是租金并不是从两人的联名账号里付出去的,这是因为老妇为了控制支出,喜欢每周取现金消费。
• 老头之所以汇9990纽币给老妇,是为了给两人办婚礼用,并支付自己的移民申请费,剩下一部分可以资助老妇的生活。
• 老妇回去中国居住并不现实,因为她在中国无法享受任何社会福利或公共医疗福利,而且她的三个孩子里有两个都生活在新西兰。
• 此外,老头和老妇曾在2017年9月初一起回去过中国旅游。
根据已提交的文件,老头已经告知自己的13岁小儿子关于他已再婚的消息,而且小儿子已经去过两位老人的家里。至于老妇的家人,由于老妇与儿女的关系紧张,老妇已经有差不多七八年没有见与自己住在同一个区的女儿以及住在澳大利亚的儿子,另一个同样住在奥克兰的儿子也很少与母亲见面。老头没有正式宣布自己再婚的消息,因为他想要在两人一起回去中国时,向他的整个大家庭宣布这个消息。但是,老头的大儿子已经先代替父亲,向父亲的兄弟姐妹宣布了这个讯息。不过,老头并没有将自己再婚的情况告诉自己的老母亲,因为老母亲心脏有问题,老头甚至不敢把自己在2013年就已与前妻离婚的消息告诉她。
2018年2月12日,负责工签和居留签证的两位移民官均发信质疑。移民官再次要求老头提供:
• 为何加快恋爱和结婚步伐的解释;
• 他给妻子汇款近1万纽币的银行证明及所有收据;
• 他与妻子之间从一开始联系的证据;
• 他与老妇一同娱乐,一同社交的证据;
• 他们彼此陪伴,目前住在同一地址的证据;
• 解释为什么老头在提交居留申请时把自己的小儿子也附带申请,但却没有将他的小儿子介绍给老妇。
之后的4月3日,老头的辩护人再次给予回应称:
• 老头和老妇都很成熟,两人此前都曾结过婚。他们在老头到达新西兰后没多久就结婚是因为他们确信彼此想在一起。他们思想很传统很保守,所以在他们的观念里必须结了婚才能住在一起。
• 老头之所以提前汇钱,是因为他知道在新西兰会产生花费,其中包括他想贡献的一部分生活费以及移民申请费。老头也提供了一份详细列表,列出了这笔钱花在了哪些地方。
• 老头没有把自己再婚的消息告诉自己的小儿子,是因为他和前妻都是中国式传统家长,不想让孩子牵扯进大人的事情里。
• 此外,辩护人多次重申老妇和自己的儿女关系不好,所以她的儿女才不知道母亲再婚的事情。而老头没有告诉自己中国的家人这个消息,是因为他想向家人当面宣布。他们在接受移民局面试前就已计划回中国。
• 公屋署知道老头和老妇住在一起,而且工收局也知道两人的关系。
仲裁庭为何推翻移民局的决定?
移民和保护仲裁庭对老头提供的全部文件以及老头曾申请签证的所有移民文件进行审查后,发现移民局在一些方面行事并不公平,而且本案存在一些人道主义方面的考量因素。
移民局文件显示,负责老人的居留申请的移民官A在第二位移民官复审前就起草了拒签决定,并记录在电子版记录中,这样是不符合常规操作的。此外,分别负责老人的居留申请以及第二份配偶工签申请的移民官A和移民官B彼此是存在联络的,但是却三次发质疑信询问几乎类似的问题,然而两人作出拒签决定几乎在同一时间段内,甚至移民官A 较早起草拒签决定,这种操作也存在不公平性。不过,法庭文件也指出,这方面因素并非仲裁庭推翻移民局决定的主要原因。
对于移民局质疑两位老人关系不真实稳定,仲裁庭认为虽然两人的关系确实具备一些不寻常的特征,比如说进展速度快、微信上聊天不足10天就决定离婚、提前汇钱等,但仲裁庭相信两人都是成熟人士,具备思考能力。仲裁庭还查看了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的翻译文件,发现两位老人对彼此都是真心相待且互相尊重。而且婚后两位老人就一直住在一起长达27个月,所有的证据都让仲裁庭认定两人关系真实且稳定。
至于那近1万纽币的汇款,仲裁庭指出,当老头告知老妇自己拜托儿子汇款后,老妇立即回复说,“我不会用你的钱。我会帮你申请一张银行卡,你自己设定密码”。老头说:“别担心,你就用吧。”老妇又回复说:“我不需要。你来了你用吧。”仲裁庭认为这一对话很难说明这笔钱是用于商婚的钱。
此外,仲裁庭表示,如果老头被驱逐出境,老妇可能需要在回去中国或留在新西兰选择其一。而她在中国无法领到任何在新西兰可以享受的福利,因此老妇不愿回中国是完全合理的。而且,老妇存在许多健康问题,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神经痛、右膝骨关节炎,她需要服用一系列药物。老头是她的情感维系,她期盼两人彼此陪伴支持,如果老头被驱逐出境,老妇会情绪消极,很有可能对她的身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老头的大儿子自2013年来就在服用抗抑郁和失眠的药物,多年来他不断受失眠症、胸痛、抑郁等问题的困扰。仲裁庭同意,老头为儿子提供支持是有必要的也是有益处的。
最终,综合一系列因素,仲裁庭认为,将老头立即驱逐出境不公正且过分严厉。因此仲裁庭裁决继续给老头批准一年工作签证,让移民局有充足时间继续处理老头的新西兰配偶移民居留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