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是目前比较流行的移民方式,其实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非投资移民的方法,本文将会为大家介绍三种美国主流的移民方式以供大家参考。
目前,除了那些怀有不法移民目的的人之外,大部分主要的移民目的是子女的教育、对资产进行合理配置、追求更好的生活、享受更好的福利待遇等等。除此之外,由于国内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空气污染问题等,也加速了一些人移民的进程,想要尽快移民到海外。
中国家庭移民美国的三种常见选择
目前为止,比较受中国移民者欢迎的移民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有的是以投资为基础,还有的是依靠雇主担保的方式进行移民。
● 直接投资移民(Direct EB-5)
● 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Regional-Center EB-5)
● EB-1C :跨国公司的高管(Multinational Executives or Managers)
1直接投资移民
这种方式要求投资者在新的商业企业投资50到100万美元,与此同时还要雇佣至少10名工作人员,这也是美国为增加国家就业率而做出的规定。
选择这种方式的投资者们,通常在国内具有管理企业的经验和能力,所以移民之后也会自己进行日常的管理。当然,如果不想要参与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也可以以合伙人的方式入股,把公司交给职业的经理人去打理,投资者要做的就是按时参加股东会议即可,不必天天按时到单位上班。
2区域中心投资移民
投资人把50万或100万美元投资到一个移民局事先批准的区域中心里,投资人不直接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所产生的10个工作机会可以是10个全职员工,也可以是10个间接的工作机会(通过经济模型来计算)。一般来说,现在市场上所有的EB-5项目都是在目标就业区的5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
3L-1A to 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
这种移民方式适用于高管群体。在中国的公司担任高管职位一年以上,被派到美国的子公司,分公司或附属公司继续担任高管职务,只要美国公司已经在美国经营业务一年以上,即可以通过EB-1C办绿卡。
有人会问,如果美国的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应该如何处理?如果是这种情况,申请人可以先申请一年的L-1A签证,等美国公司经营了生意一年以后再申请绿卡。
EB-1C的非移民签证是L-1A签证。虽然L-1A签证和EB-1C的法律要求相同,只是EB-1C要求美国公司已经经营业务一年以上。但实际上,移民局对EB-1C案件的审理比起L-1A来说要严格和苛刻许多。
由上述的内容可以看出来,美国投资移民并不是唯一的途径,还有很多的方式可以实现移民美国,当然上述的三种方式也只是比较常见的,还有杰出人才移民等方式可以实现美国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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