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c属于第一类优先类型中的C类,为跨国公司的高层而设,申请人以高管的身份申请移民。如果你不想等EB5排期,又达不到EB1A的高标准,可以考虑申请eb1c项目。
EB-1C跨国高管移民里面高管指的是管理经理的经理。虽然法律并没有说高管需要管理多少人,但是因为从高管的定义出发,公司是需要达到一些人数的。一般情况下,一个管理经理的经理的组织架构,至少要有三层。公司人数通常不可能是少于七个人。但现在如果是想通过EB-1C跨国高管移民拿绿卡的话,移民局审批那里,少于十个人都是很难。或者说,你管理的对象如果是比较高级的,例如一些专业人士:律师、医生,会计师等,由于管理的对象足够高级的,因此高管身份也能成立,那么法律可以并不要求你有三层架构。
此外,移民局对美国企业的营业收入、雇佣人数、纳税情况等无具体的要求,考量的重点在于企业是否真实运营,而且收入属于正常范围。而且美国子公司需在美国经营一年后,公司的高管人员才可申请美国绿卡。
美国移民局审理EB1C主要看两点:一是“真实性”,即美国海外的母公司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真实的;二是美国公司的营业状况,组织结构以及申请人在公司中的职位重要性。移民局在这方面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只要申请人的商业正常运营且未来是有扩大经营的可能,移民局就可以给予其永居绿卡。反之,申请人的美国公司如果经营不善或者企业设立不符合移民局标准,申请人就无法获得身份。
那么,EB1C有哪些优势?
一步到位:申请人直接申请美国永久绿卡,无需经过临时绿卡解除条件等步骤,一步到位。
要求简单:申请人只需在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中国母公司担任高管级别职务即可,其他如资金来源、语言、年龄等均无限制。
无需等待:EB1C每年将近40000个名额,而申请人数远远小于此配额,所以不涉及排期问题。
无劳工证要求:申请人无需办理劳工证,省时省钱又省心。
如果你对美国eb1c还有任何移民,可以联系移民内参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