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EB-5投资移民的涨价,它在中国投资者心目中的地位直线下降,人们纷纷转向了更为快捷、可靠的美国移民eb1c项目。那么对比eb1c和EB-5,有哪些独一无二的优势呢,本文就一起来分析。
首先,EB-1C所针对的申请人是跨国公司高管,适合于被中国跨国公司派遣到美国工作的高管。移民局要求EB-1C申请人满足:美国公司必须成立并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目前通过办理L-1A,再转EB-1C获取绿卡成为一种快捷方式。当然,在拿到L-1A签证之后,如果你不需要办理美国移民,那么只要工作签证到期之后回国就可以了。而只拿L-1A工签,申请人只需要将在美国赚取的收入纳税即可,无需像绿卡持有人一样,必须对全球收入进行缴税。总体而言,L-1A和EB-1C是两个相互独立,但又存在逻辑关系的项目。搭配在一起使用,达到了确保申请美国绿卡成功率的目标。具体是否需要搭配使用,要视申请人的情况而定。
EB-1C和EB5投资移民有本质区别。EB-5投资移民门槛很低,只要50万美元,并解释清楚投资款的合法来源就可以了,不需要参与公司实际运营,而EB1C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拥有企业或者在企业里面作高管或经理,而且这家企业必须已经或准备在美国设立子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在具备了这样的跨国公司框架后,申请人还必须证明在中国或海外的母公司具备一定的实力和规模;申请人在过去三年中有一年的时间在美国以外的母公司或管理公司工作;在美国的分公司或关联公司要具备在美国开拓业务的能力,在美国公司能够正常的运作和发展并雇佣相应的美国员工。EB-1C申请成功的关键在于证明申请人为美国经济创造了价值,企业在美国的营收情况良好并且雇佣了美国雇员。总体而言,必须论证申请人为美国社会创造了价值,才不得不移民美国,而不是为了移民的目的而投资美国。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企业出海已经成为前进路上的新选择,而美国经济发展机会也越来越成熟。中国企业完全有能力到美国进行投资,美国政府对此乐见其成,申请批准的可能性越来越高。EB-1C批准率非常高,速度也很快。目前通过EB-1C拿到永久绿卡仅需要三到四年的时间,但是通过EB-5投资移民时间可能长达15到16年,时间成本很高。
由于美国移民局对美国移民eb1c申请的审查比EB-5更为严格,更看中申请人的管理能力。所以建议大家先获得L-1A身份后,登陆美国开展一段时间的实际管理工作,再申请EB-1C,成功率也会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