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的美国移民排期已发,亲属移民全面前进。这无疑给许多打算申请亲属移民的朋友极大的鼓舞。那么,我们在申请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今天就来告诉你该如何解决他们。
1.年满21岁的子女还符合美国移民的收养,过继或领养条件吗?
如果想给无血缘关系的子女办理移民。需注意:继子/女,需要在孩子18岁以前确定法定婚姻和亲子关系。如果是收养的孩子。需要证明养父母的法定监护已满2年。收养孩子需要在16岁之前。只有一种特殊情况,是收养被收养孩子的兄弟姐妹,这个兄弟姐妹可以不超过18岁。
2.排期已到还没有移民局消息怎么办?
此种情况需尽快致电移民局或者写信。问寻自己申请案的最新情况。值得一提的是近期美国有传闻可能会削减F4的配额和移民会增加更多限制。在等待中的亲属一定要时刻关心移民局排期动态。
3.哪些情况受益人会出现问题?
亲属一民众,受益人不受经济,语言,文化,社会地位等限制,除了证明亲属关系的真实性,还需要自己“背景清白”。所以申请绿卡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除此之外按照移民法,能被允许申请绿卡的人必须是以下几类:
①合法入境,保持合法身份,没有违反移民法的人。
②合法入境,但失去身份,或有其它违反身份的情形(如非法打工),但是系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未满21周岁之未婚子女。
③职业移民申请人身份过期不超6个月者,包括非法打工不超过6个月。
④庇护获准者,无论是否非法入境、非法居留时间长短都不受影响。
⑤受245i特别法保护者:2001年4月30日前有亲属或公司提交了移民申请或劳工纸申请;2000年12月21日必须人在美国。
而以下几类是被限制不能申请身份调整的:
①持过境签证者、持海员签证者、免签者(90天内可以美国公民直系亲属身份申请);
②.I-94过期者(公民直系亲属等除外);
③非法打工者(公民直系亲属除外);
④持J-1/J-2签证,没有免除回国服务两年者(获豁免者或已经回国两年者除外);
⑤已有移民法庭的递解令,尚未重新打开案件者;
⑥持K-1签证来美但没有与公民申请人结婚的,如结了婚则可能离婚后与另外的公民结婚在美国调整身份;
⑦已经是有条件绿卡身份的人;
⑧某些外交或国际组织成员,除非签署放弃外交特权书;
已经在美国有超过6个月的非法居留,离开美国后又返回美国,无论是用了何种签证,移民局入境许可者(AP),获豁免者除外(Waiver)。
4.在常年的排期中,受益人会不会发生身份变化?
若等待中随父母一起移民的儿童超龄了,需要了解美国的《儿童身份保护法》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CSPA)向美国移民局了解个案的办理方式。
9月美国移民排期已发布,这对于亲属移民意向者来说是一个利好信号,如果你有此方面打算,可以联系移民内参为你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