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移民是美国第一优先职业类别,同时也是近几年比较受欢迎的一个移民类别,你对美国eb1了解多少呢?eb1都分为哪几类?具体的要求又是什么呢?
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EB-1下面包括三个小的类别:EB-1A(杰出人才),EB-1B(杰出教授和研究员)和EB-1C(跨国公司高管和经理)。
EB-1A:具备杰出专业能力的外国人(Extraordinary Ability)。
EB-1A申请中的人才为在其专业领域内,具被杰出能力和很高成就的人。根据EB-1A相关移民法规的要求,这里提到的专业领域包括五个,分别是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
EB-1A是以 “专业能力” 为基础的申请和审批,不是以具体的职业或职称为基础,但EB-1A又涵盖所有职业和职称,例如:
(1) 杰出科技人才: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科研工作者、医生、律师、教授、博士、博士后、工程師、程序师、科学家、院士、发明家等;
(2) 杰出艺术家: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音乐指揮家、歌唱家、模特、主持人、编剧、导演、演员、舞美、音响师、动画设计师、建筑设计师、服装设计师等;
(3) 杰出教育人才:教师,著名教育家、教育学学者、教育理论家等;
(4) 杰出运动人才:运动员、教练员、棋手等;
(5) 杰出商业人才:企业家、商人、管理专家、金融专家、人力资源、公关、广告、品牌、市场营销、咨询、财务会计等;
EB-1B:具备出色专业才能的教授/研究人员 (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
EB-1B 申请中的杰出人才应该是在某科学或学术领域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的杰出教授或研究员。
EB-1B 申请需要由雇主的支持,就是说要由雇主出面呈请,但不需要先申请劳工证。
EB-1B要求申请受益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获得来自美国终身教学职位或永久性研究职位的聘用信(Job Offer), 通常这类聘用信来自于美国的大学或者其他类似的学院或科学研究机构, 但也可以是来自于私人公司雇主。但无论是谁,都必须为申请受益人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
2. 申请受益人至少有三年的相关教学经验或者研究经验;
3. 在该科学或学术领域获得国际性认可,有一定的国际性知名度;
为满足国际性认可和知名度的要求,相关移民法规给出六项标准,要求至少满足其中两条:
1. 在学术领域因杰出成就获得荣誉或奖项;
2. 有重要协会组织会员的身份;
3. 有媒体对本人及其工作的报道;
4. 曾在本人专业领域参加审稿或评审、评委工作;
5. 对本行业领域做出原创重大贡献;
6. 在专业、主要行业期刊或主流媒体发表过学术文章。
2016年1月,国土安全部又公布修改EB-1B的申请条件,加入除了上述条件,呈请人也可以提交其他可以突出申请收益人优秀专业背景的材料。
EB-1C:具备特殊专业才能的跨国公司经理或高管(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
EB-1C类别移民申请,主要适用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其要求如下:
1. 在过去的三年中申请受益人必须是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 (如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 工作过至少一年,而且来美后必须是从事经理级别以上的管理工作;
2. 美国雇主公司必须是在美国境内和境外国家有正常的业务运营,提供经常,连续和系统的商品或服务;
3. 美国雇主公司必须已经在美国境内运营一年以上,为申请受益人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呈请人,但无需办理劳工证。
目前在美国eb1移民的这三个类别中,其中eb1a和eb1c是最受大家欢迎的,办理周期短,费用低,是移民美国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