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c作为美国移民类别第一类中的C类,是为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计的移民签证类别,具体目的是加快高层次人才移民到美国,提高本土公司的运营以促进国际贸易、促进美国就业。
与大部分签证中,个人作为申请主体的签证不同,EB-1C签证,公司是申请主体,同时,EB1C签证允许申请人和他们的家属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移民局已建立独立的资格准则,是没有排期困扰的。
一般来说,国内的要做EB1C的投资者对于收购美国公司这件事情上面,了解不多。因为知道不多,也会带有对“未知”的害怕的一些心理,会认为这个里面风险很大。其实,如果安排得当,收购的企业风险控制比较好,不仅仅不会有多大风险,而且每年的回报率也是不错,甚至从投资角度考虑也是一个不错的选项。一般来说,国内的投资者会有下面几个常见的思想误区或者常见的一些问题:
1)希望收购价格越低越好
很多投资者认为,这个就是花钱去“买”一个绿卡。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当然是花的钱越少越好。问题在于,价格越低的企业,其人数越少(稍微有个人员的波动就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困难,而且EB1C对于人员架构有一定的要求),盈利能力越差(一旦亏损,还得每年往里面垫钱,而且EB1C要求企业能保持较好的盈利状态),其风险越高(不管是企业本身的风险,还是EB1C申请的风险)。最差的情况可能是,过了几年,钱也花了几十万美元,绿卡还是没有申请下来。即使绿卡申请下来,其成本也不低。
反之,假如我花了100多万甚至200万美元,收购了一个质量不错的公司,不仅仅更加顺利办理绿卡,而且企业运行风险也比较低,每年还能带来5万,10万,15万,甚至20万美元的回报的话,三年下来,不仅仅办理绿卡的所有花费都挣出来了,公司还在成长,价值也得到了增长。不管是卖了(还能挣一笔钱),还是hold不卖(每年产生的盈利也是不错的投资回报),都是不错的选择。
所以,投资价格越低越好是一个误区。
2)要求同时满足多个方面的要求
有的投资者在明白EB1C后,就想收购到一个心仪的企业,一方面,要求标的企业离自己想要移民的城市离得近,方便以后自己的管理,另一方面,要求标的企业是自己行业的下游企业,拥有成熟的在美国的销售渠道,另外,还需要该企业有稳定的成熟的管理层。这样的想法自然是对的,也是最好的。问题在于,要买的是企业,不是一个产品,很难找到完全能满足投资者的对于“perfect”的标的企业的要求。而且,每个企业都有其特点,基本上找不到perfect的企业去并购。必然需要在几个要求里面筛选出优先满足某些要求的企业,而牺牲一些其他的要求。当然,美国的企业买卖的市场非常发达,非常dynamic, 经常会有新的企业放到市场上买卖,投资者当然可以等。然而,有时候好的企业也会被其他投资者迅速买掉。所以,这个问题也是需要平衡一下时间上的要求。
3)一些问题
作为国外投资者到美国购买公司,还存在一些实际操作内容方面的挑战。举个例子,如果卖家是S Corporation,那么就需要注意了。S Corporation是小型的Corporation (C Corporation是规模比较大的Corporation,基本上不在我们这个并购的范围之内),具有税务的优势,但是,如果owner不是美国公民或者居民的话,不能成为S Corporation的股东。所以,碰到这样的问题就得心中有数,知道如何去解决。
再例如,所有的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拥有社会安全号码,都有信用历史记录,这个是在美国生活的基础之一,而作为外国人,没有这些东西,那么在收购美国公司的时候,因为一般情况下很多人不愿意一开始就把房地产买下来,经常就会碰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何实现公司在收购后租用场地的问题。因为,一般情况下,房东都需要查询新的owner的信用记录历史,来判断这个新的owner是否拥有好的信用,并愿意提供租约。虽然,很多租约是公司层面和房东签订的,但是,一旦公司的ownership发生转移的时候,需要得到房东的批准。如果公司是连锁企业,还需要得到连锁企业总部的批准。否则,公司买卖无法进行交易,或者就得重新寻找一个新的场地并租用(同样面临一样的信用记录缺失的问题,而且更换场地也是非常麻烦的)。
美国有些历史比较长的企业,其owner有时也会比较挑剔,不是买家有钱就卖的。因为一个企业带有其创始人的很多烙印,甚至公司的名字就带有创始人的名字,为了保证企业的顺利传承和企业的名称继续发扬光大,卖家有时会对于买家有一定的要求。这个时候,需要非常好的和卖家的沟通。
有的企业所处行业会要求owner具有一些资质,和执照(license)。对于海外投资者来说,这个是另外一个潜在的问题和门槛,如何安排并解决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以上就是我们国内投资者在申请美国eb1c的最常见的思想误区及问题,所以大家咋申请时一定要谨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