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美国公民是有资格为配偶申请移民的。一旦申请通过,伴侣将获得在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即有权无限期地在美国工作、居住。因此美国公民配偶移民一直深受国人欢迎。
美国公民的配偶没有排期的限制,只是按照配偶人在美国或在海外有不同而有不同的申请程序。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为配偶申请移民包含:IR-1、CR-1和F-2A。
不过,美国公民和外籍配偶不能只以办理移民为目的而结婚,一旦发现,申请即被否决。若是在得到绿卡后被发现,外籍配偶即被递解出境,被永远禁止入境美国。并且申请配偶移民时,子女不能跟随移民,必须另外提出申请。如果公美国民当初的绿卡身份是由结婚获得,在未满5年的情况下为现在的配偶申请移民,需要证明他/她的前段婚姻不是为了移民,或提交由于前配偶死亡等原因才造成前段婚姻结束的证明。
近年来,由于亲属移民签证在审理期间的严重积压,为了使公民的其外籍配偶可以早日来美家庭团聚,美国前总统Clinton签署了一个“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也为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新增了一个“K”签证。如同现在的“K”签证的持有人,这些“K”签证的持有人也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为止。
现行的K-1签证是为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所设立的,而所提到K-3签证是现行“K”签证的延申,除了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外,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申请“K”签证。只要美国公民为其海外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申请移民签证后,就可以另外提出“K”签证的申请来美,并在美国等待签证的批准。
综上所述,打算申请美国公民配偶移民,但又不想漫长等待的朋友也可以通过上述方式登录美国。不过要注意,申请“K”签证的人必须在美国以外的地区,由海外的美国领事馆签发,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的人不适用于“K”签证。这个“K”签证适用于现在及未来的申请人,没有时间上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