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3即美国雇主担保移民,是移民栏里的第三类,只要获得美国雇主长期的就业担保许可,通过劳工局审核,证明雇主经长期劳力并不能招聘到美国本地劳工满意足其劳工需求,就可以申请向国外申请劳工担保,助申请人获得劳工许可证并担保申请移民。
EB-3需要雇主提供一个真实的全职的永久性工作承诺;雇主需要登广告做招聘努力,证明在美国目前就业市场上找不到一个最低限度合格的美国工人来胜任这份工作;美国雇主要承诺给外国雇员支付普遍流行的薪水;在绿卡申请的过程中,雇主要证明他有能力支付承诺的薪水;此外,外国雇员要满足工作职位要求。
申请EB-3要经过以下三步:1.PERM劳工短缺证明。2.I-140移民申请。3.I-485调整身份。
作为第一步,雇主需要和律师一起确定合适的工作岗位以及相应的要求。然后刊登广告,做招聘努力。在雇主无法找到合格的美国工人的情况下,提交劳工短缺证明申请。劳工证批准后,提交I-140 移民申请。I-140批准通过后等待排期,排期到后申请I-485调整身份或者通过领事程序申请移民签证。
EB-3的雇主需要提供一个真实的永久性工作的承诺;需要支付劳工证过程中所有的费用;需要做广告招聘以确定招不到一个最低限度合格的美国工人;需要在申请人获得绿卡正式开始工作后支付申请人在劳工证上规定的普遍流行工资。此外,EB-3对雇主公司的规模没有硬性要求,但是工作岗位的设置要和公司业务规模性质相匹配。
那么,EB-3对申请职位有什么要求?什么职位可以用来申请EB-3?
事实上,EB-3又分为两小类。一类要求学士学位或至少两年的技能经验。另外一类, 不要求任何经验技能。世界上大多数的工种职位都可以用来申请EB-3。常见的EB-3职位包括:工程师、制造业工人、技术工人、超市工人、修理工、护士、按摩师、厨师、调酒师、养殖工人等。申请人要满足雇主工作岗位中要求的学历和经验要求。
雇主承诺的薪水不能低于劳工部确定的普遍流行工资。普遍流行薪水由劳工部根据所承诺的工作岗位的要求来确定。雇主不一定要在申请的过程中支付承诺的薪水,但要证明有能力支付这个薪水。
最后,我们要注意:美国eb3签证获取后,180天内必须登陆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