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又称EB-1A,是美国职业类移民的第一优先类别。美国杰出人才主要是为了吸纳那些在各个领域出类拔萃的尖端人才,希望他们通过获取美国绿卡,去美国从事相关工作,以便给美国的社会发展带来利益。
杰出人才涵盖各行各业,但又不是以职业为基础,是凭借能力,确切地说是一种与工作相关的专业能力,要求申请者与同行相比,具备一种特别的、非凡的专业能力。
与其他职业移民类别相比,EB-1A杰出人才有许多天然优势,令其成为职业移民的首选:
第一、速度快,是职业移民里拿绿卡最快的方式,从提交申请到拿到绿卡最快可以半年。移民局推出的加急审批15天内就会出结果。
第二、基于个人的申请,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申请,不需要有美国雇主,只要预先承诺来美后从事相同领域内的工作。
第三、不受英文水平、学历、年龄限制,只要证明自己与工作相关的能力。
第四、可以多次申请,每次独立审核,前一次结果不影响后一次。
第五、主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可以同时获得绿卡。
第六、不需美国投资,避免财务损失;不需美国有亲属,避免漫长等待。
据美国移民法的定义,EB-1A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水准,足以证明其为该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杰出人才的对象包括在科学、技术、教育、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商业、音乐、戏剧、舞蹈、杂技、电影、文学、美术、设计、体育等方面的杰出专业人才,这些杰出专业人才必须享有全国范围内或国际声誉,除此之外,申请人入境美国后,必须对美国的发展提供实质的贡献。
因此,此类移民申请主要需证明(1)在某领域内为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杰出人才;(2)申请人入境美国后将对美国的发展作出何种贡献。
若想证明申请人的杰出,首先可证明其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一般来说,普利策奖、奥斯卡奖、诺贝尔奖、奥林匹克奖牌等国际重大知名奖项,可被接受为重大国际知名奖励。如果申请人没有获得过上述重大国际知名奖励,那则必须满足以下十条标准中的至少三条:
让我们仔细了解10条标准的释义。
1.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申请人在该领域内曾获得一些奖项,不一定是国际著名的奖项,只要是行业内认可的国家级奖项即可。
2.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移民局对专业协会会员的资格审核比较严格,如果只是交纳会费就能获得会员资格的话,这样是不满足要求的。
3.被专业期刊或主流媒体报道过
申请人在其领域内的杰出成就和贡献,被全国性的报纸、杂志、电台、电视、或其他新闻媒体专门评论报道,也可以作为满足条件的申请项。
4.评审过专业领域中其他人的作品
若申请人被邀请担任过专业杂志编委、会议组委、教科书编委、专业比赛裁判、或曾被邀约审阅过其他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其他人的作品文章,可以作为满足条件的申请项。
5.在科学、学术、艺术等领域做出原创性重要贡献
在EB-1A审理的过程中,移民官更看重的是申请人提出了什么新发现或原创贡献。申请人提出的原创理论,是否获得同行的高度评价,是否填补了其领域研究的空白……肯定的项越多,越容易获得移民官的认可。
6.在专业领域内的期刊杂志发表过专业作品
一般情况下,绝大多数杰出人才都会在出版刊物中发表专业文章。而文章不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文章,还可以是其他形式的出版物,如学术论文、影片、录音带等。
7.举办过艺术展览,或其他展览活动中展示过作品
许多艺术类的申请人,他们的杰出能力可以通过在公众场合多种形式的展览、或表演来证明,例如举办过博物馆的艺术展览、参加过服装设计表演、进行过舞台演出等。
8.专业组织、团体、机构担任领导职务或其他重要职务
大多数杰出人才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他们在各自的组织、团体、或机构中担任着领导性或关键性的角色,这项申请也是非常重要的。
9.拥有高于同行业水平的薪酬
另外,一般来说报酬是承认杰出人才的能力的一部分,因此在相关领域中,薪资、报酬远远高于其他同行,是否拥有高薪也可作为一项衡量标准。
10.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成功,创造出巨大的商业价值也是衡量申请人是否杰出的一个标准。
很多申请人常常因为“杰出人才”几个字望而却步,其实,EB1-A的“人才”门槛并没有想象那么高,你是某个领域的“大咖”级人物肯定毫无难度,但更多申请者是各行各业小有所成、看似有点“普通”的人。在美国移民官眼中,能给美国社会带来贡献的,不仅是科学家、名医、教授、企业家等,更是各行各业有一技之长的“普通人”。也正是因为如此,杰出人才移民才越来越受大家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