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人移民大潮涌动,可获取永久居住权的EB-3近几年出现在大众视线里,随着申请人的逐渐增多,有些问题也开始浮出水面,在这些情况下,可以办理eb3美国移民手续吗?一起看看。
1.我现在给一家美国公司PART-TIME 工作, 雇主可以给我递交EB-3申请吗?
可以,只要EB-3申请中的雇主承诺的工作岗位是全职的。申请人可以现在做一份part-time, 但雇主承诺未来给他一份全职。
2.我现在是F-1学生, 但有一位美国雇主愿意在我毕业以后雇佣我,可以现在提交EB-3申请吗?
可以,但是在提交劳工证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已经符合雇主对岗位设置的学历或经验要求。
3.我是一位厨师,有一个美国餐馆愿意聘用我,可以提交EB-3移民申请吗?
可以,EB-3申请除了适合要求学士学位的岗位以外,也适合要求两年以上经验的工人,或者不到两年经验的非季节性岗位。由于厨师的岗位不是季节性的工作,所以满足EB-3的要求。
4.我在美国,身份已经过期几年了,有个餐馆愿意给我递交劳工证申请,有了劳工证,我就可以合法工作了吗?
不可以。劳工证不是工作许可,它只是一般职业移民申请的前提性步骤—证明劳工短缺。通过劳工证,证明没有符合最低要求的美国工人,并且确定了该岗位的普遍工资是多少。如果受益人在美国,他应该在申请绿卡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努力保持合法身份。
5.我在美国用H1-B为A雇主工作,可以通过B雇主递交EB-3申请吗?
可以。EB-3的申请基于未来工作的承诺,并且不以H1-B为前提,也不要求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就为该雇主工作。 但是,如果申请人在美国而且为另一个雇主工作,移民局有权质疑这个job offer 和劳工证申请的真实性。雇主和雇员要提供合理性解析。从合理性的角度出发, 我们觉得在美国的申请人应该尽快尽可能过去为递交申请的雇主工作。
6.我在中国,通过EB-3雇主拿到了美国移民签证,登陆后我必须到美国雇主那里实际工作吗?
是的。EB-3的绿卡是基于雇主永久性工作承诺所获得的绿卡。如果申请人从来没有到美国雇主那里工作过,那么有可能涉嫌签证欺诈。这个问题很可能会在后面申请入籍的时候被发现。
7.我用H1-B为雇主工作,我通过EB-3雇主支持申请到了绿卡,拿到绿卡后,我可以马上离开雇主吗?
不建议马上主动离开。EB-3的绿卡是基于雇主的永久性工作承诺和雇员愿意接受这份永久性工作的意向而发放的。也许申请人在绿卡之前已经为雇主工作了相当一段时间,但是EB-3的生效是从绿卡的获得开始的。如果申请人没有在拿到绿卡后按照约定为雇主工作一段合理的期限,那么有可能涉及到欺诈。这可能在之后申请人申请入籍的时候成为障碍。
8.我在申请EB-3的过程中,雇主倒闭了,我的EB-3还能继续吗?
除非后面的雇主是原来雇主的利益继承者“successor of interest”, 否则与原来雇主的EB-3申请将无法继续。但是如果I-140已经批准,没有递交I-485, 原先的优先日得以保留,但找到新雇主以后需要重新整个申请程序。如果I-140和I-485同时提交, I-140已经批准,且I-485已经在审理状态中180天或以上,那么只要申请人找到新的雇主愿意支持EB-3,仍然可以通过新的雇主继续EB-3申请。
9.我在申请EB-3的过程中,被辞职了,我的EB-3还能继续吗?
与原来雇主的EB-3申请将无法继续。但是如果I-140已经批准,没有递交I-485, 原先的优先日得以保留, 但找到新雇主以后需要重新整个申请程序。如果I-140已经批准,而且I-485已经在审理状态中180天或以上,那么只要申请人找到新的雇主愿意支持EB-3,原来的移民申请将继续有效,不需要递交新的申请。
以上这些情况,我们该如何办理eb3的美国移民手续呢?欢迎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