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移民局公布的移民美国的5种类型列表中,EB-1A的杰出人才移民是排在第一位的,它是最受美国政府欢迎的移民类型。
EB-1A移民,一步到位是永久的身份不需要转换,所以对于申请人的学历、年龄都没有要求,一个人申请可以带动全家,是EB-1A杰出人才最强的优势。
EB-1每年的签证名额约40,000个,再加上本年度其他优先类未使用的名额。EB-1无需申请劳工证,避免了漫长的等待,使得EB-1比其他优先类别的申请快得多,这也是EB-1的最大优势。
符合EB-1A申请的十条标准
如果申请人能够满足EB-1A申请十条标准中的任意3条或以上,美国移民局一次性为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以及 21 周岁以下子女颁发为期10 年的永久绿卡。
第一条:获得过国际级或国家级奖项
在这一条中,移民局对申请人奖项的要求并非奥斯卡、诺贝尔等国际大奖。当然,如果你获得过这种国际级的顶尖奖项,那单凭这个奖就可以轻松拿到绿卡啦!但能够得到这种荣誉的只是极少数,所以不要急着否定自己的“国家科学进步奖”和“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只要你的奖项是个人获得的,并且是行业内的,奖项是面对全国进行征选的,都是满足要求的奖项。
第二条:加入要特殊成就才能加入的特殊组织
当你看到“特殊成就”的时候,可能就会质疑自己:我很普通,我跟全国成千上万的人一样,做着同样的科研项目,我没什么特殊才能!NO,NO,NO,还是那句话,不要急着否定自己。所谓的特殊组织,其实就是你专业领域的行业协会,这样也许您就能明白,加入行业协会成为其中的会员,没看并没有多高。
第三条:你的成就被主流媒体报道
这一条就比较好鉴定了,无论是网络、电视、还是报纸,只要是全国性主流媒体,比如新浪、搜狐、腾讯等等,或行业内专业媒体,也就是面向全国行业内人士的媒体曾经对你在行业内成就、或者获奖有过报道,都可以。看到这里,如果以上三条你都满足,你已经具备EB-1A的基本申请资格了,不过,满足的条件越多,自然对申请越有利。
第四条:拥有评委的经历
一般来说评委有以下几种形式:比如,担任过专业杂志编委、会议组委、教科书编委、专业比赛裁判、或曾经受邀审阅过他人的作品文章,也就是审稿人。一般来说,学术类申请人会有很多担任评审和审稿的机会,艺术类申请人也会经常参与奖项的评选,或比赛的选拔等等,回想下自己是否有过相关经历呢?
第五条:做出过独创性、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这一条非常考验移民公司文案的发散思维和经验,因为申请人的贡献不仅仅局限于专利、软件、著作等。如果你有曾经主持过什么研究项目、课题,并且项目或课题终将有了成果,并且成果被实际应用,那这也可以算你的原创性贡献;或者,如果你参与了一个行业的标准制定,那这个也算是独创性贡献。
第六条:发表过专业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这一条同样更适用于学术型申请人,他们在研究过程中经常会有论文和文章发表。但如果你恰好是个企业家,那你对企业经营方面的独特思维或想法也同样可以写成文章来发表;总之,不论你从事什么行业,只要你的文章或著作是专业相关的,都可以得分。
第七条: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这一条就十分有针对性了,主要是艺术类客户,比如画家、设计师,举办过个人画展或设计展。或者如果你是搞技术的,你对个人科技成果进行展览,也可以得分。
第八条:在重要机构担任重要职务
这一条很宽泛,无论你是企业的CEO、CTO、COO,还是CFO,抑或是专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长、秘书长,或者是某研究院院长、某学会会长等等,都可以得分。
第九条:获得同领域的高薪或报酬
由于很多原因,这一条很少有申请人会用作申请条件,一是因为税务问题,二是因为收入一般具有保密性,但是移民局会偏向略高收入的申请人。
第十条: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
这一条主要是针对艺术类人才,在艺术领域里曾经创造相当高的商业价值,并有官方统计的诸如CD的销量、电影票房等来证明。
其实“具备杰出专业才能和拥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是EB-1A移民类别对于申请受益人最基本的要求。根据以往成功经验来看,申请人具备以下六点就可以算是有资格申请:
● 申请人持续享有国家级或国际上的声誉;
● 申请人已经获得业内广泛认可;
● 申请人对所在专业领域做出过原创和重大的贡献;
● 申请人在其领域内是顶尖人才;
● 申请人获得绿卡来美后会继续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
● 申请人能给美国社会创造贡献。
杰出人才移民的主要特点,不需要有美国雇主,不需要在美国投资,不需要办理劳工证,不受学历英文水平和年龄等限制,申请批准后也无需排期等待,直接就可以申请全家无条件永久绿卡。所以综合来看,美国EB1A杰出人才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