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直以来的移民方针和原则就是吸引全球的人才、技术、资金以促进美国的发展。美国EB1A作为美国吸引全球人才的方式之一,优秀的申请人终将通过努力,掌握自己命运的主动权。
美国一直以来的移民方针和原则就是吸引全球的人才、技术、资金以促进美国的发展。EB-1A作为美国吸引全球人才的方式之一,优秀的申请人终将通过努力,掌握自己命运的主动权。
它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杰出人才”不需要有美国雇主,不需要在美国投资,不需要办理劳工证,不受学历英文水平和年龄等限制,直接就可以申请全家无条件永久绿卡。
美国移民EB1A的优点是哪些?
1、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EB1A是最受美国政府欢迎的移民类型,在美国绿卡中含金量最高;
2、一人办理全家永久绿卡:申请人及其配偶及未满21周岁的子女同时拿永久绿卡;
3、无须经过临时绿卡阶段:一旦获批,永久绿卡,一劳永逸,长治久安;
4、申请周期时间短:平均时间3—18个月可拿永久绿卡;
5、子女教育优势:子女拿绿卡可享受13年免费优质公立教育,入读名校几率及优先选择优势专业的概率均比国际学生高几倍甚至几十倍;
6、子女美国就业优势:实习就业不受工作签证限制;
7、自由申请公民:可申请成为美国公民,全球172个国家免签;
8、美国自由居住地:可自由选择美国境内居住地。
EB1A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要求以下任意三项即可:
1、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2、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协会须仅限杰出人才成为其会员才可以哦~)。
3、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报导过该外籍人士及其相关工作或在其专业领域内的成就。
4、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评审,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內的其它人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5、学术研究或艺术上有独创、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的专业作品。
7、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场所上,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在重要工作机构组织团体中担任要职,发挥关键作用。
9、在相关领域,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它同行。
10、在表演、艺术上获得过商业方面的成功,并能通过票房收入、 影片、录音带、录影带、DVD等的销售量得到反映。
注:如果与上述规定中的十项标准不符,则若具有同等重要性的证明,同样可提交作为证明材料。
EB1A误区
误区一:只有像诺贝尔奖(Nobel Prize)这种世界知名奖项得主才可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实际:奖项的知名度不是绝对,许多重要奖项也不是举世皆知,只要申请人能证明所得奖项是该专业领域中重要奖项,且足以证明申请人是该领域金字塔顶端的杰出人才即可。
误区二:如果没有得过任何奖项就不能申请杰出人才移民(EB1A)
实际:得奖与否不是杰出人才认定的唯一标准,可用EB1A申请十项标准为准备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文件。
误区三:移民法规十项标准都必须符合才能申请杰出人士移民(EB1A)
实际:申请人不需“十项全能”,移民法规规定只要十项标准中符合三项以上即可申请,选择适用自己以及优势突出的方案申请。
误区四:十项标准中各项都必须缴交相关文件才能申请杰出人士移民(EB1A)
实际:不需要以凑数方式交齐十项标准的证明文件,只需选择其中适用的标准,过多品质不佳、分散注意力的证明文件反而不利于申请案。
误区五:由雇主提出申请才有机会通过杰出人才移民(EB1A)审查
实际:“雇主申请”不是杰出人士移民(EB1A)通过的必备条件。
误区六:没有拿到美国工作offer,不易申请通过杰出人才移民(EB1A)审查
实际:“工作offer”不是杰出人士移民(EB1A)审查要项。
误区七:在美国境外申请杰出人才移民(EB1A)将使困难度大增
实际:美国移民局(USCIS)审核重点在於申请人是否为优秀人才,跟居住地、境内申请或是境外申请无关。
误区八: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失败将留下记录影响未来移民申请
实际:美国移民局(USCIS)采个案审查,依申请案内容而定。法规也没有禁止重覆申请。只要申请人没有蓄意欺骗移民官员,申请人在失败后仍可重新申请。
大家一定要对美国EB1A做到真正的了解,不要被这些误区,阻挡了你的美国移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