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美证是签发给预计在美国境外停留六个月以上或多次进出美国,每次离境三个月以上的永久居民的一种旅行文件。美国移民局规定:如果打算离境美国超过12个月,应当申请回美证以便今后回到美国。那么,回美证该如何申请呢?
申请回美证,需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131申请。一般而言,申请者打算离开美国国境前,需提前递交这个申请。此外,需要申请人在美国国境内提交I-131申请回美证。如果本人已经离开美国,I-131的申请会被美国移民局拒绝,因为I-131的表格规定,递交该表格的前提是绿卡持有人本人在递交表格时,其本人是在美国国境以内。
回美证申请一般说来不需要进行面试,但是,移民局其实有权这么做。而移民局在对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如果最终批准了这份申请,移民局会将回美证直接邮寄给申请者本人或代理律师。所以,提供一个正确的收信地址,十分重要。
对于临时绿卡的持有者也可以申请回美证。常见的两种临时绿卡,婚姻绿卡及投资移民的临时绿卡都可以申请回美证。也就是,婚姻临时绿卡在递交(I-751)移除条件前,或者是投资移民临时绿卡在递交(I-829)移除条件前,如果有特殊原因,也是可以申请I-327(回美证)的。
很多绿卡持有人都在传播,说I-327(回美证)不可能被批准两次以上。实际上,目前,移民局对于连续申请的问题并没有一个明确规定。回美证申请的案子已经出现过三次以上连续被批准的情况。比如,一个客人是被美国一家大企业,外派回上海担任其中国全资子公司的高管,已经成功地给她联系办理了4次回美证,以方便她长时间的在中国工作和生活。当然,每一次的新申请,都尽可能地提供了比上一次申请更加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绿卡持有人需要长时间请假的原因。
最后,我们建议一年在美国居住不满6个月的美国移民都应该要申请回美证,避免遇到麻烦。因为在入境时移民官会看你过去12个月的出入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