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争夺是当今世界的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美国更是将人才移民政策作为吸引顶尖人才的基本手段。近年来,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成为美国移民方式里最快的项目,成为黑马。
EB-1A在中国多被称为“杰出人才”,在美国《移民和国籍法案》中描述为Alien with Extraordinary Ability。Extraordinary Ability在1990年被美国国会作为界定职业移民EB-1A,意指专业技能或知识的水平可显示出申请者在所属领域,属于一小部分比例上升到顶层位置的人。
这是一种全新的以能力为申请基础、以成就和声望为审批标准的移民类别。杰出人才的工作领域涵盖各行各业,特殊稀有职业更受到欢迎,但却又不是以普通职业实践为基础的申请,而是凭借专业能力、成就和声望,要求申请人与同行相比,具备一种特别非凡的专业能力、受认可的显著成就和持续业界声望。
美国人认为,如果你具备了这种能力,就该或对行业有重大贡献,或发表过颇具影响力的论文、专著,或受邀评审过同行工作,或是专业协会严格认定的会员,或在一些组织里扮演领导性或关键性的角色,总之一句话,因为专业成就而被同行广泛认可。
美国人也认为,如果你具备了这种能力,你应该或被媒体关注,或拿过业界大奖,或作品被公开、高规格地展览、展示……总之你应该在业界持续享有声望和赞誉。
美国人还认为,如果你具备这种能力,你还应该或收入远远高出同行,或取得商业上的成功。
所以,他们是通过“才”“名”和“利“,三个方面来判定你是否具备这种能力。
与其他职业移民类别相比,EB-1A有着许多天然优势,令其成为职业移民的首选:
●第一,速度快。他是和职业移民类别里从提交申请到拿到绿卡最快的一种。对于杰出人才主体资格(简称I-140)申请,美国移民局的加急审批15天内就会出结果。
●第二,是可以基于个人的申请。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申请,不需要有美国雇主,但赴美后需从事想统领域内同样职业的工作。
●第三,不受英文水平、学历和年龄限制。
●第四,可以多次申请。每次独立审核,前一次结果不影响后一次的申请。
●第五,主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同时获得绿卡。
●第六,不需要再美国投资,避免财务损失,也不需要再美国有亲属,避免漫长等待。
不过随着申请人的增多,移民局对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项目的审核也更加严格,因此,能对申请人精准定位,更好地呈现出申请人的优势,充分扎实做好证据整理、陈列和文案撰写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