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美国EB1A申请条件时,很多人都会说“我怎么可能是杰出人才,那离我太遥远了。”其实大家这样是一个错误的理解,总是先入为主认为自己不合适。
确实如果只是要求必须获得国际大奖,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奥运会奖牌或奖杯等这些国际奖项确实很遥远,不过除了这项还有一项衡量标准的,如果这项标准满足其中三项也是可以申请杰出人才移民的。
1、凭借在本领域的杰出成就而获得过国家级或国际认可的奖励或奖章。
移民局对奖项的要求并非奥斯卡、诺贝尔等国际大奖,当然,如果你获得过这种国际级的顶尖奖项,那单凭这个奖就可以轻松拿下绿卡啦!但能得这种荣誉的只是极少数,所以不要急着否定自己的“国家科学进步奖”或“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只要你的奖项是个人获得的,并且是行业内的,奖项是面对全国进行征选的,都是满足要求的奖项。如果你获得过这样的奖项,那么恭喜你,成功拿到了第1分。
2、要求达到一定资历和水平才能加入的全国性或国际承认的专业性学会、协会、团体或组织的会员资格的。
当你看到这条的时候,您可能会质疑自己,我很普通啊,全国成千上万人跟我做着同样的科研项目啊,我没什么特殊啊。NO NO NO,还是那句话,不要急着否定自己。我想说,我们中国就是有很多牛人啊,只是EB1A这种移民方式并没有被很多人认识到,这种一步到位拿绿卡的方法有多好,谁用谁知道!顺便我还要恭喜你呢,你的信息比他们灵通,比他们先走了这条路!SO,回想下,你有加入过行业协会、学会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专业组织或机构吗?如果有,那你又得了1分。
3、因在本领域的杰出成就/贡献而被全国性的报纸、电台、电视、或其它新闻媒体专门评论报导过。
这一条就比较好鉴定了,不论是网络、电视、还是报纸,只要是全国性主流媒体,比如新浪、搜狐、腾讯等等,或行业内专业媒体,也就是面向全国行业内人士的媒体曾经对你在行业内成就、或者获奖有过报道,都可以轻松得到这1分,根据以往的经验,这一分也是最容易操作和拿到的。
4、担任过专业杂志编委、会议组委、教科书编委、专业比赛裁判、或曾经受邀审阅过他人的作品文章。
一般来说评审有以下几种形式:比如,担任过专业杂志编委、会议组委、教科书编委、专业比赛裁判、或曾经受邀审阅过他人的作品文章,也就是审稿人。一般来说,学术类申请人会有很多担任评审和审稿的机会,艺术类申请人也会经常参与奖项的评选,或比赛的选拔等等,回想下自己是否有过相关经历呢?
5、在专业领域内作出重要的原创性贡献, 影响甚大的。
这一条是非常考验移民文案人员发散思维和经验的,因为形式不仅仅局限于专利、软件著作等。如果你有曾经主持过什么研究项目、课题,并且项目或课题最终有了成果,并且成果被实际应用,那这也可以算你的原创性贡献;或者,如果你参与了一个行业的标准制定,那这个也算是独创性贡献。如果你是个运动员,你发明了一个全新的运动技术或动作,比如“李小鹏跳”,这也完全可以算作原创性贡献。
6、申请人在学术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有关本专业的文章或出版书籍。
这一条同样更适用于学术型客人,他们在研究过程中经常会有论文和文章发表。但如果你恰好是个企业家,那你对企业经营方面的独特思维或想法也同样可以写成文章来发表;总之,不论你从事什么行业,只要你的文章或著作是专业相关的,都可以得分。
7、在艺术性展览或展出中展示过杰出创作或作品或成就的。
这一条就十分有针对性了,主要是艺术类客户,比如画家、设计师,举办过个人画展或设计展。或者如果你是搞技术的,你对个人科技成果进行展览,也可以得分。
8、在享有很高声誉的组织或团体中担当或扮演主要或决定性角色的。
这一条很宽泛,不论你是企业的CEO、CTO、COO,还是专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长,或者是某研究员院长、某学会会长、等等,都可以得分。
9、获得同领域的高薪或报酬的。
由于国情的原因,这一条很少有中国人会用作申请条件,第一是因为避税的原因,第二是考虑到将来报税问题,第三,很多收入也都是隐性或保密的,但是移民局会偏向高收入的申请人,除非申请人其他条件很弱,但收入又高于同行150%,不然一般不考虑用这一条。
10、在艺术领域里曾经创造相当高的商业价值,并有官方统计数字的,如发行的磁带、激光唱盘、或录影带。
这一条主要是针对艺术类人才,在艺术领域里曾经创造相当高的商业价值,并有官方统计数字的,比如发行的CD销量、或电影票房。
所以大家申请美国EB1A时不要在掉进国际大奖的这个误区,一定要真正的了解这个项目,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身怀绝技,都能称得上是“杰出人才,那你就有机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