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只要满足十项标准中的三项就可以申请,之前给大家介绍过学术文章这项条件,今天给大家介绍关于评审/评委这项条件,移民局的相关要求。
个人或作为评委成员担任领域内其他人士作品或成就的评审,这是杰出人才十项中的其中一项要求,关于“评委/评审”的相关事实,需要满足美国移民局的以下3点要求:
一、所参与的评委/评审活动属专业领域活动
我们可以理解为“活动要是相同或相关领域且级别要够高”,这一点也是在美国移民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但是由于评委/评审活动的范围很广泛,除了大家经常会想到的“比赛评审”之外,如果申请人曾经担任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委员,大型项目或各企事业单位项目的技术专家评审也都是属于被认可的活动范围。
二、评审内容属相同领域
这点要求的初衷是用以证明申请人在所属领域内拥有杰出的专业能力,并获得业内认可,属业内同领域的顶级水平,可以去评审同行的工作。
三、提供实际完成评审活动的证据
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但要展示出申请人是受邀参与同一或相关专业领域评审工作,还要证明已经实际完成了相关评委评审工作。对于已经实际完成的证据材料,可以通过对评审活动现场的介绍、评审评分或意见表格、评审对象、或者后期成文的相关报道、出版物等相关证据来表明申请人已经确实参与和完成了评审。
美国EB1A申请十项标准:
• 获得领域内国内或国际认可的奖项;
• 因出色成就成为国际或国家级协会的专家会员;
• 在主流媒体或出版物上对其工作成果有相关报道;
• 在该领域做出了重要的原创性贡献并有重大意义和影响力;
• 在专业期刊或领域内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了学术文章;
• 在领域内获得高额的报酬;
• 个人或作为评委成员担任领域内其他人士作品或成就的评审;
• 在卓越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重要的、关键的职位;
• 个人作品或成果在艺术展览中进行展出;
• 表演艺术方面获得商业成功。
美国杰出人才申请条件,逐一了解后你会发现并没有那么难,申请人不需要去寻找雇主担保,对语言,学历也没有强制性的要求,而且花费也少,不需要在美国投资,没有投资风险,审批速度快,现在美国加急服务已重新开启,最快在15天内就知道结果,并且没有超长的排期,只要满足条件后一步到位快速就能获得永久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