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除了大火的H-1B签证之外,还有一款签证也是一年比一年吃香!它就是美国O-1杰出人才签证!
O-1工作签证(Alien with Extraordinary Ability or Achievement)是1990年美国移民法新列的工作签证,属于签发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的人赴美工作的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此签证无配额限制,美国的雇主也不用向劳工部门报备或背书。
O-1签证在范围及要求方面限制严格,不仅申请人本身须具有杰出成就或才能,其美国雇主也必须能提供与O-1签证申请人才能相符的工作。至于O-1签证的居留期限依不同需要而定,第一次可签3年,之后每次可延期1年,并没有总的年限限制,而O-1签证持有人的家人可申请O-3签证同行。
O-1申请人主要是以下三个类别:
1. 申请人是科学、教育、商业及体育界的杰出人才
2. 申请人是艺术领域的杰出人才
3. 申请人是电影电视界的杰出人才
每个类别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例如艺术和电影电视领域,申请人可以通过获得国际或国内主要奖项来证明,如:曾经被提名或授予奥斯卡奖、艾美奖、格莱美奖等。而和O-1签证同样为杰出人才赴美途径的EB-1A移民签证,两者对于“杰出才能”的定义相同。
尽管在法律条文上,O-1和EB-1A的要求近乎相同,但相对于O-1,移民局对于EB-1A的审理标准更为严格,O-1批准不代表EB-1A移民也能批准。
O-1的申请材料看似简单,实际上还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如何在准备过程中避免这些问题,让大家如愿以偿拿到O-1签证~
问题一:雇佣合同/行程计划缺乏具体信息
移民局在审查O-1申请材料时需要考察你是否会在O-1期间从事相关的工作,因此你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以及未来三年的行程计划都需要提交。
如何准备
合同里需要包含具体信息,包括聘用期限、工资、公司地址等。
行程单里不要出现长时间的空档期,每段行程的内容和细节尽量丰富。
问题二:咨询意见信真实性不够高
申请O-1时需要从领域内的权威性组织或个人处获得咨询意见信。
如何准备
咨询意见信需要有明显的水印或其他明显的标记,显示文件的真实性,以免引起移民局的怀疑。
咨询意见信在下面三种情况下可以不用提交:
I. 你在艺术领域具有杰出能力,你的雇主在两年内曾经为类似的申请提交过咨询意见信。
这种情况下,你的雇主需要提交豁免申请以及之前的咨询意见信的副本。
II. 你可以证明没有相关组织或权威人士能够出具咨询意见信。
III. 情况紧急,比如马上就要来美国参加某项活动,可以不用提交咨询意见信。
美国O-1签证持有人能具有双重意愿: O-1签证持有人在申请签证过程中,若是表现出了今后将永久居住于美国的倾向,还是能被允许持非移民签证在美国短期停留,O-1签证属于少数移民局规定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容许具有双重意愿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