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投资移民市场遇冷的情况下,代替它的最佳方案就是LI转美国EB1C,尤其对中国投资人非常适合。投资人可以通过先办理L1签证进入美国,就可以在美国合法居留、工作,子女也视同本土居民可就读美国学校。一年之后公司正常运转即可申请绿卡,省去了漫长的等待时间。
今天帮助大家整理了几个关于去美国开设公司时遇到的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中国公司与美国公司的业务需要一致吗?
不需要。美国各州公司法对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很宽泛,公司可以从事任何合法的业务(银行、医院、信托公司和律师楼等需要特别审批)。营业范围由成立公司的发起人在章程中具体拟定,也可以采用笼统的说法,即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本州的公司法允许的任何合法业务。
申请L1时,申请人还未赴美工作,美国公司无法招聘到足够员工,如何说明达到高管要求?
在首次申请时,移民局考虑到申请人还未能在美国开展工作,允许申请人可以先到美国,在抵美一年后,将美国公司发展到目标架构,符合延期的标准,这就是移民局的“一年期限”(One-year Requirement)条款。所以,在首次申请时,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是重中之重。
一份好的商业计划书不仅要描绘出公司发展前景和发展战略,更要有财务预算和盈利预测,向移民局展现申请人的管理才能和美国公司发展的可行性。其次,商业计划书中的人力资源计划要表明在一年内会将美国公司发展成为一定规模,完成职位架构目标。
在L1首签、L1延期、EB1C绿卡申请时,美国公司的要求是什么?
到L1延期申请,再到最后的EB1C绿卡申请,这三次申请的难度是逐渐增大的。
美国政府设立L1签证,主要是为吸引外国优秀的商业人士赴美经商投资,或企业管理人才到美国发展,以促进美国就业和经济增长。所以,申请延期和转绿卡有2个主要指标:就业和营业额。
移民局对就业和营业额没有明确的量化要求,以下就是根据以往经验总结的,供大家参考。
*L1首次申请时,可凭借商业计划书,向移民局展现美国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申请人的经营管理才能。
*L1延期时,美国公司一般需要雇佣5人或以上,完成公司职位架构目标,有些L1签证持有者在延期时,未注意这点,就有被拒签的风险。就营业额来说,尽管移民法未对此有明确要求,只是规定美国公司有能力支付员工工资,也就是说年营业额需要大于员工工资之和。一般建议,年营业额要达到30-50万美元。当然,这也不是必要条件,也可以通过公司的其他方面优势,向移民局表明美国公司的实力和发展前景。
*EB1C绿卡申请时,美国公司一般需要雇佣8-10人,年营业额要达到100万美元以上。
美国EB1C可以说是企业主或者高管移民美国的绝佳选择,大家不要在只盯着EB5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