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在很多人心中是一份神圣的存在,它不仅可以帮助你解决孩子教育问题,还可以帮你完成美国梦,但是大家要记住持有绿卡后有些底线还是需要去遵守的,否则可能会失去绿卡。
虽然美国移民法对永久居民每年必需在美国国内居住的时间长短没有硬性条款限制,但是绿卡持有者千万不可因此大意──根据法律和持有人的行为,美国的绿卡(包括有条件绿卡和一般绿卡)在某些条件下仍有可能被终止,导致持有人失去永久居留权。那么哪些原因可能会造成绿卡被判定终止?
1.迁移到美国之外的国家,并意图在那里永久居住。
2.长期在美国之外停留,而且不能证明意图停留是暂时的,或者这种长期停留的原因是暂时的。
3.没有在美国报税,或者在美国以 “外国居民” 的报税人身份报税。
以上行为中,迁移的行为比较容易理解,就是从美国搬家到其他国家。相对的,长期在美国之外“停留”的行为则有多种情况。一般来说,在美国之外持续停留一年以上,移民法规就会要求移民局判定该绿卡持有人的绿卡失去效力。不过,即便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连续停留不到一年,倘若该持有人频繁来往两地,也有可能被移民局认为有意图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
如果在美国境外停留较长时间是不可避免的,绿卡持有人务必要在离开美国之前申请回美证(白皮书),并且遵守其有效期规定。倘若能在身处美国境内时就向移民局申请“回美证”(又称白皮书)并获得批准,绿卡居民便可以获许在美国之外停留最多两年(取决于回美证批准的有效期)。绿卡居民在申请回美证时必须举证说明自己的境外停留有充分理由而且是“临时的“。目前美国移民局回美证申请时间为大约3个月左右。如果有家庭成员随行,则每一位随行家庭成员都需要申请。
回美证不存在延期,有效期过后需重新向移民局提出申请。通常情况下,获得回美证是用来证明绿卡居民没有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之意图的一个有力证据。
但是还是要提醒大家,尽管申请回美签证了,也不能当免死金牌使用,回美证并不是不可推翻的证据,因此建议大家还是需要做出其他具体行动来说服移民局自己并没有放弃美国绿卡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