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在申请美国EB1A杰出人才项目时,并没有国际大奖的荣誉,都是适用10项满足至少3项的标准,今天就给大家说说十项中的其中一项--展览展示。
展览展示一般都是适用艺术领域人士,不过人士的受众也是很广的,比如文学艺术,视觉艺术,造型艺术,表演艺术等等各个行业的艺术人士,但并不是所有的艺术类型都符合EB1A对艺术展览展示的要求。
审核标准
移民局在政策备忘录及以往的案例中为“艺术展览展示”这条标准设定了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一、被展出的的确是申请人的作品(must be the alien’s);
二、 申请人的作品被多次(in the plural)展览和展示;
三、 展出作品的场所或媒介(包括虚拟的)是艺术性的展览或展示(artistic exhibitions or showcases)。
简要分析
1,所展示的作品必须是申请人本人的作品
不能口头说说之前有过作品展示,需要提供有利证据来证明的,这样移民局才会认可。
2,申请人的作品曾多次被展览和展示
移民局要求申请人的作品曾被多次展览和展示过,在本条标准“有证据证明申请人的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被展出(display of the alien's work...at artistic exhibitions or showcases)” 中,” 展览和展示” 的原文 (“exhibitions or showcases”) 明确地使用了复数形式,而且EB-1A的举证要求本身也要求申请人提供大量充分的证据。
3,展出作品的场所或媒介(包括虚拟的)是艺术性的展览或展示
1)、这条标准只适用于 “艺术” ,不包括学术研究或者其他非艺术方面的展览展示。
2)、这条标准只适用于 “视觉” 艺术。
3)、申请人的作品必须是视觉艺术本身,而不能仅仅是与视觉艺术相关。
4)、有一定表演性质的体育比赛不是合格的艺术展览或展示。
5)、不是所有表演都是视觉艺术。
综合来说就是,申请美国EB1A艺术类的申请人,想要用展览展示这条标准,首先就要保证所展览的作品士申请人本人的,而且所展览的场地必须是艺术展览或者专门展览馆的,同时需要是曾多次展览展示过,且主办方最好具有良好声誉或者有很高的专业水准及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