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企业主、股东或者公司高管移民美国推荐考虑EB1C项目,优先级别高花费时间短,对资金来源、语言水平、年龄等均没有要求。
和EB-5相比,EB-1C在排期上花费的时间会更短,移民周期更快,但也要注意:和EB-5不同,EB-1C并不是把钱扔到美国就可以拿到身份的,而是需要你实实在在去美国经营公司,相当于一次创业了。
整个流程可以简单分为以下3步:
1、证明申请人在国内公司有任职高级管理职位;
2、国内公司在美国开设分公司,并把申请人外派到美国去管理开设的分公司,
3、经营一段时间后企业运营良好,递交EB-1C申请,通过后获得美国绿卡。
对国内公司来说,必须是正常经营三年以上的公司,有正规的经营场地,公司规模不可以太小,虽然美国并没有要求具体的员工数量和营业额,但稳妥起见,建议员工在20人左右,年营业额在500万人民币以上。
对申请人来说,只需要申请人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在国内公司担任高管的经验即可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影响,但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日常的决策权是要有的,包括人事任免、财务支出、营销管理等方面的决策权都算。
总而言之,申请人的公司背景和个人背景越强大,对申请EB-1C越有帮助。
对在美国开设公司的要求
当申请的满足EB-1C的要求后,下一步需要在美国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在美国的业务不需要和国内母公司完全一样,但也不能毫无关只要和审核的官员解释清楚自己的想法就可以。
确定好主营业务后,目前主要有以下两种做法让公司快速运营起来:
1、把国内母公司的业务分拆给美国子公司的来运营,这一种方法需要母公司有第一定的实力,比较适合大型的跨国集团;
2、联合一家美国成熟的公司,双方合伙经营,这一类是比较普遍的,已经成熟的公司能带来稳定的营业额,不用管理人太过操心,目前大所长服务的客户主要以合作体育机构、能源公司、快销集团、连锁餐饮等为主。
以上这些产业是在美国市场都是比较成熟和稳定的,可以保障在申请EB-1C期间,公司经营上不会出现太大的波动,更重要的是,这些公司有稳定的经营团队协助经营,申请人并不需要事必躬亲的去管理美国公司,只要负责对接下面的管理层就好,好的经营团能让公司日常运营更顺利,这也是申请绿卡时移民局会考虑的重点。
总而言之对于企业高管而言,选择EB1C这条通道移民美国非常值得考虑和选择,是高管人才的必看选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