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导致多数项目排期正在逐渐向前迈进,而且职业通道当中的配额有所增加,这对于有意向递交申请的华人来说确实是一个很不错的机遇,毕竟目前的竞争相对来说偏小,那么如果通过递交EB-1C移民定居美国的话,各位申请人前期必须申请L1吗?本文专家会为各位申请人进行详细的解答!
华人对第一优先通道的当中的杰出人才关注度一直都比较高,其次便是本文的主要论点对象,即专门为各界跨国公司高管准备的移民渠道——EB1C,专门为各个国家在美国设立分公司的公司高管设立的移民通道,首先,申请人所在的公司的性质必须为跨国,但是关于公司之间的关联程度,无论是分公司、子公司、母公司或是其他关联性质,只要有关均可。其次各位申请人当前所在的分公司必须已经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时间,然后各位申请人必须已经在海外的公司连续担任高管职位一年及以上的时间。
近年来,由于工作方面的需求,很多高管都开始前往美国境内定居,虽然多数人都是通过L1签证登陆境内的,但是也不可避免部分人持有其他签证提前入境。因为在实际的申请过程当中,很多跨国公司内部的高管还可以通过其他多种临时工作许可进入境内,如果他们可以满足EB-1C的基础条件,依旧可以递交移民申请,而并非一定要先持有一份L-1A签证,相反,即便你成功获批了L-1A签证但并不符合移民要求,政府也不会网开一面,依旧无法获批绿卡。
由此可得,选择递交EB-1C移民定居美国这一通道的前提并不是L-1A工签,同时,申请人即便没有获得此类型的签证,依旧有资格申请EB-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