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渠道下的第三类,一般称为跨国公司经理或总裁移民渠道,是美国移民局专门为跨国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人才设置的移民渠道。因此,EB1C项目已成为跨国企业的高管移民在美国定居最佳途径!
跨国企业的相关要求
根据政策,认可的跨国公司必须同时拥有合格的美国公司和海外公司,移民申请需要由跨国雇主提出。申请人进入美国的目的是继续为同一雇主或同一雇主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经理。移民局对美国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就业人数有宽松的要求。根据移民政策,公司必须处于实际经营状态,并已连续经营至少一年。雇主需要具备支付工资的财务能力,国内外公司都处于正常、持续、系统的经营状态。
海外公司高管的相关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被派往美国企业工作的高级经理或管理人员,已在公司海外相关企业工作至少一年以上,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可以,项目不要求申请人出示劳动证明,但也需要有永久工作承诺,美国雇主需要申请申请。
EB1C已成为跨国高管移民到美国的首选。在提交申请时,需要注意的是,美国公司必须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在海外工作一年以上;美国公司和海外公司属于关联公司或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