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L1签证适用于在过去三年中,有一年在本国担任公司主管,且有计划在美国分公司担任主管的申请人。如果美国分公司还没有运营,美国移民L1签证的最初审批期限为1年; 如果公司已经在美国运作一年以上,L1签证的最初有效期为3年, 可以延期,但最长为7年。
外国公司与美国公司的所属关系,在L-1 A VISA的申请中需要特别证明。两公司所属关系可以是:
(1)外国公司拥有美国公司50%以上所有权, 或美国公司拥有外国公司 50%以上所有权;
(2)两公司50% 以上所有权共同被第三方公司所有;
(3)如果美国公司是合资公司, 50%的所有权属于申请L-1 VISA的外国公司。
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公司履行管理职责, 这一点需要重点提供证明。其中包括:
(1)申请人的聘任书;
(2)美国公司组织结构图;
(3)申请人将会领到与其职位相当的薪水证明;
(4)申请人管理职责的详细描述;
(5)申请人拥有适合管理工作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证明。
申请美国移民L1签证可以在美国公司刚刚成立之时递交, 也可以在公司运作盈利以后。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 对公司的规模有一定要求。一般来讲,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般来源于外国母公司的投资)大约在10万元左右;雇用的员工, 除计划申请L-1签证的主管以外,至少要有2-3位;最好支付员工工资2-3个月以后递交申请;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还应当注意的是, 美国公司必须是有经营运作和生意往来的公司, 而不仅仅是外国公司的一个代办机构。这一点可由订货订单和销货收据来证明美国分公司的经营运作之实。
外国母公司在第一次递交L1签证的时候,也需要提供注册登记证明、最近三年财务报表、雇员名单、组织结构图等,证明其经营运作的正常状态。然而,在L1签证延期的时候, 如果外国母公司产生了变故或注销, 只要提供证明有另外一家外国公司存在, 它与美国分公司共同拥有一个所有人或同是一家第三方公司的分公司,L1签证延期可以得到批准。
目前,美国移民L1签证的审批时间为三个月左右。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L2签证。配偶可以同时申请工作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