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才绿卡移民主要是指美国EB-1移民,我们整理了常见的美国EB-1A和美国杰出人才绿卡移民的42个问题供您参考。
21.问:如果我同时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绿卡EB-1A和国家利益豁免NIW,是否会有负面影响?
答:没有。
22.问:在EB-1A申请标准下,推荐信是什么?
答:推荐信是由申请人/受益人所属领域内的专家,或其他相关领域的权威人士出具的推介信件。推荐信会详细地介绍EB-1A申请人/受益人的能力和成就。作为EB-1A申请所需的证明文件,推荐信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23.问:谁有资格给我写推荐信呢?
答:推荐信应该由申请人/受益人所属领域内的专家或学者出具。通常,我们的客人会邀请他们以前的教授、雇主、同事或他们在同行会议上认识的其他人等来出具推荐信。我们建议申请人/受益人邀请与自己不是过分熟悉的同行或个人出具推荐信,因为他们在信件中关于申请人/受益人的描述会更加客观真实。总之,任何对申请人/受益人的工作和工作领域有一定了解、或对其工作有直接/间接发言权、或在其工作领域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都可以出具推荐信。
24.问:如果老板不愿意为我出具强有力的推荐信,我还能成功申请EB-1A吗?
答:成功获得申请批准并不完全取决于某个特定身份的人所出具的某封推荐信,包括您的现任老板。如果您已经从业内专家学者处获得了足够具有说服力的推荐信,那么也是可以成功申请的。
25.问: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绿卡EB-1A,我需要多少封推荐信?
答:移民局并没有规定推荐信的具体数量。但一般来说,我们准备的EB-1A申请需要5-7封推荐信。
26.问:推荐信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答:推荐信是申请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最主要的证据支持。信件的内容一般包括推荐人的资格(主要是为了证明他们对申请人/受益人的工作能力和成就有发言权)、申请人/受益人的成就、所获奖项、发表文章、会员身份等。最重要的是,推荐信的内容应该说明申请人/受益人满足EB-1A申请标准。
27.问:对我来说,获取推荐信比较困难,这些信件很重要吗?
答:如果您能够很清楚地证明自己满足EB-1的标准,也可以不提交推荐信。但对于大部分EB-1申请人来说,推荐信是表现自身资格的非常重要的证明。
28.问:我的教授非常忙,我也不太想麻烦他们,我该怎么办呢?
答:我们都知道推荐信的准备过程非常耗时而且也比较难写。一般情况下,教授们大多也没有时间亲自来写,但相对而言,他们更愿意审查一封已写好的推荐信初稿,再自己修改一下,然后签字。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事务所会提供推荐信样本,并审核润色该推荐信初稿,以确保最终的推荐信在语言和内容上符合EB-1A的申请标准,增强推荐信的说服力。
29.问:NIW申请中的推荐信是否也可以用于EB-1A申请?
答:因为EB-1A和NIW申请有着不同的标准,所以NIW的推荐信对于EB-1A的申请不一定有效。我们通常建议客户用两套不同的推荐信,一套用于NIW, 另一套用于EB-1A,尽管这两套推荐信可能来自于同一批专家或雇主。
30.问:申请提交之后,美国移民局大约要多久时间审理完毕?
答:通常EB-1A申请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来处理。但是,自2006年11月13日起,EB-1A申请可以通过快速处理进行,申请人只要缴纳$1,225的快速处理费用,就可以在15天内得到申请的处理结果。
31.问:什么是EB-1A优先日期?
答:您的优先日期是移民局收到您EB-1A申请的日期。
32.问:我朋友和我的情况大致相同,他最近获得了EB-1A申请的批准,那我的EB-1A申请也同样能够获得批准吗?
答:不一定。即使提交申请的外籍人士自身条件大体相同,每个申请也有各自的不同之处,而且审理申请的移民官也不一样,所以可能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33.问:如果我在所属领域内的学术杂志上没有发表任何文章,我可以申请EB-1A吗?
答:可以。对于EB-1A申请,移民局没有具体的规定要求申请人一定要有文章发表。事实上,发表文章的数量只是一个可选择的标准,即,拥有一定数量的发表文章仅表示申请者满足EB-1A申请标准(10条)中的其中一条。对于科学家、研究人员、工程师和其他学术专业人员来说,通过在学术杂志上发表文章来确定自己专业上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在这些领域,发表文章非常普遍,所以这些领域的申请者非常容易满足这项条件。
34.问:如果我不是专业领域内任何学术团队、组织的成员,我还能申请EB-1A吗?
答:可以。在EB-1A申请标准中,并没有具体规定提交EB-1A申请的外籍人士必须是学术组织的成员,或是有此身份才能获得申请批准。值得注意的是,普通学术组织成员的身份并不一定能够帮助申请获批。例如,只要支付$25到$75美元,就可以加入美国物理学会、美国癌症学会、美国生物协会等。因为参加这些组织并不需要杰出的研究成就,无法证明申请人在其领域拥有如何杰出的能力,所以对申请获批并没有太大帮助。
35.问:如果我没有一个永久性工作承诺,我可以申请EB-1A吗?
答:可以。EB-1A申请无需提供雇主支持及永久性工作承诺。
36.问:如果我的美国杰出人才绿卡EB-1A申请已经被批准了,我必须还要在所申请的专业领域继续工作吗?
答:是的。您必须继续在原申请陈述中的领域继续工作。如果您想冒险从事其他领域的工作,那么移民局可能会拒绝您的I-485身份调整申请,或者,即便您成功获得I-485申请批准,也有可能会被移民局撤销绿卡。
37.问:如果我的EB-1A申请被批准了,什么时候才能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
答:I-485身份调整申请必须在申请人有签证名额的时候才能提交。如果EB-1申请类排期状态是 “当前”(即无排期),申请人可以在移民申请获批后的任意时间提交I-485申请;或者,您还可以在进行I-140申请的同时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
38.问:“补充材料通知(Request for Additional Evidence-RFE)”是什么?
答:有时候,移民局会认为EB-1A申请中并未充分证明申请人符合EB-1A的申请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比起直接否决该申请,移民局更愿意给申请人提供更多证明材料的机会。因此他们会发出“补充材料通知”。
39.问:我目前的身份是J-1,并受到回母国居住两年的限制。我可以申请EB-1A吗?
答:可以。但注意,在您提交身份调整申请之前,必须获得J-1豁免或满足在原国家居住两年的要求。
40.问:我目前的身份是J-1,并受到回母国居住两年的限制。如果我申请EB-1A并获得通过,是否可以免除回母国居住两年的限制?
答:不可以,J-1豁免和美国杰出人才绿卡EB-1A是不同概念的两件事。J-1豁免是指申请免除在原来国家两年居住时间的限制。而EB-1A是移民申请。尽管您的EB-1A获得通过,您仍然要受两年时间的限制。在您调整身份成为永久居民前,必须获得J-1豁免或者满足在原国家居住两年的这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