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身份转换申请(Change of Status,COS)和美国身份调整申请(Adjustment of Status,AOS)的申请人应该注意,在自己的申请处于等待审理的阶段,自己的一些行为有可能会导致被认为是放弃申请。
这些行为包括:离开美国、没有及时回应移民局的补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RFE)、没有及时参加面试,或者没有及时去打指纹(Fingerprint)等等。一旦身份转换申请被放弃了,即使后来这项申请被批准,根据这项批准而签发的新的I-94也是无效的。申请人仍然是递交这份身份转换申请前的身份;如果递交申请前的身份已经到期,申请人就会失去合法身份。但是,申请人可以到美国的驻外领事馆申请美国签证;如果现有身份没有到期,还可以再次递交一个身份转换申请。对于身份调整申请来说,一旦申请被放弃,申请人的申请就会被否决。
下面我们对有可能引起美国身份转换和美国身份调整申请被放弃的情况进行分析:
离开美国
首先,身份转换申请(Change of Status,COS)和身份调整申请(Adjustment of Status,AOS)的申请人应该注意,在其申请处于等待审理的阶段,如果申请人离开美国(包括到墨西哥和加拿大的短期旅行),他们就会被认为放弃了自己的申请。例如,王先生现在是一个F-1学生,已经递交了H-1B申请,想把自己的身份转换为H-1B。在他的H-1B申请处于等待状态时,如果他离开美国,他就会被认定为是放弃了自己的H-1B申请。但是,如果移民局批准了他的H-1B申请,王先生就可以到美国的驻外领事馆申请一个H-1B签证来重新回到美国。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建议COS的申请人在自己的申请处于等待审理状态时,最好不要离开美国。
对于身份调整申请来说,如果申请人在申请处于等待审理状态时离开了美国,他/她就会被认为是放弃了自己的申请,因而他/她的申请就会被否决。但是,这里面还有两种例外情况,请看下文。
AOS的例外情况
首先,如果申请人在AOS处于等待状态时使用回美证(Advance Parole),他/她就不会被认为是放弃了自己的申请。回美证可在递交AOS时一并申请。例如,李先生递交了AOS,并且也申请到了回美证,那么在他的申请处于等待审理状态时,他就可以在离开美国前申请并拿到回美证,然后再用回美证回到美国,在这种情况下,他就不会被认为是放弃了申请。
其次,H或者L身份的申请人如果在AOS处于等待审理状态时离开美国,没有使用回美证,如果能满足以下条件,他/她就不会被认为是放弃了申请:
离开美国之前拥有合法的H或者L身份;
用合法的H-1或者L-1身份回到美国;并且
回到美国以后马上回到原来自己用H或L类身份工作的僱主处工作。
请注意,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回到美国时应该在美国的驻外领事馆处申请并获得H-1B或者L-1签证。例如,Gupta先生拥有合法的H-1B身份,他递交了AOS,但是需要暂时离开美国到印度。他离开美国之前没有申请回美证。在他回美国之前,在美国驻印度的领事馆申请到了H-1B签证回到了美国,并且马上回去给他原来的H-1B僱主工作。在这种情况下,Gupta先生的AOS还会继续被处理,而且他还可以继续保持H-1B身份。
不作为(Inaction)
申请人们还应该注意,对于移民局的一些要求,他们的不作为也会导致被认为放弃申请。
对于COS来说,没有及时回应移民局的RFE会导致其申请被否决。
对于AOS来说,以下一些不作为会导致移民局对其AOS申请的否决:
没有及时打指纹
AOS申请要求,在打指纹规定日期后的120天内,申请人的指纹样应予上交。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日期去打指纹,而且在打指纹的规定日期后120天内没有上交指纹样本,也没有申请改期打指纹,那么他/她就会被认为是放弃了自己的AOS申请,因而他/她的申请就会被否决。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日期去打指纹是由于更改居住地址而没有收到打指纹通知,他/她的申请就会由于没有及时通知移民局自己地址更改而被否决,因为没有及时通知移民局自己的地址更改也会被认为放弃申请。
没有及时回应RFE
回应RFE的期限一般是移民局发出RFE通知后的87天。如果申请人在87天内没有回应RFE,移民局会认为其放弃这个申请,因而把这个申请否决。
没有缴纳指纹费
如果申请人没有缴纳25美元的打指纹费,移民局也会认为申请人放弃申请,并否决其申请。
没有参加规定日期的面试
如果申请人没有参加规定日期内的面试,也没有申请改期进行面试,或者申请人更改地址没有及时通知移民局而导致没有收到面试通知,移民局也会认为申请人放弃了申请,并否决其申请。
因此,我们建议,美国身份转换和美国身份调整的申请人在自己的申请处于等待审理状态时要进行任何可能会影响到申请的活动时,要事先向有经验的移民律师进行咨询,避免不利的结果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