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移民政策,如果父母不陪同未成年子女申请美国旅游签证,应出具书面声明授权一成人陪同孩子申请,近期一些中国申请人由于不了解这一政策,而在填写美国旅游签证申请材料时,提供虚假信息被美国边境执法部门发现禁止入境,今天我们便来介绍如果一个孩子(18岁以下)只与父母一方或非法定监护人在一起旅行,那么陪同的成年人应该在哪些文件上表明自己有法律权力照顾孩子。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强烈建议,申请美国旅游签证,除非孩子由父母双方陪同,否则陪同的成人需要从孩子的另一方父母那里得到一张便条说“我承认我的妻子/丈夫/等人带着我的儿子/女儿/团体出国旅行。他/她/他们有我的允许。”
整个旅行团应在申请材料中附上一封信,信的内容包括:
孩子的姓名及其主要地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和地点,以及每个孩子至少一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
旅行团组织的名称,如:学校团体,青少年旅游,度假团体。
陪同未成年孩子的成人出具的书面声明(含签字),证明他或她对每个孩子都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还建议对此说明进行公证,以便轻松验证父母授权的有效性。
对于频繁的过境者,信件的有效期不应超过一年。建议用英文写这封信。
虽然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可能不会要求查看此文档,但如果边境执法部门官员询问陪同孩子的成人,并且成人提供不出文件,成人您可能会被拘留,直到孩子的旅行情况经过完整调查。
与孩子一起申请美国旅游签证的成年人也应该知道,虽然美国不需要此文件,但其他国家可能有要求,未能出示公证的出生证明可能导致旅行者被拒绝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