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绿卡持有人申请入籍要求,美国移民监要多久?(上)》文章中,我们介绍了美国绿卡持有人申请美国入籍的要求,以及移民监的时间计算案例,接下来我们继续介绍。
4. 外派人员:如果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后,曾经在美国连续居住满365天以上,也就是中间都没有离开过美国; 而申请人为美国雇主工作,并且需要被调派到海外分公司任职超过1年以上者,则申请人可以申请N-470。N-470获批后,申请人被调派至海外工作的时间都可以计算入5年累计居住期。
5. 对于离美超过1年以上者,中断其连续居住计算的规定,不适用于调派境外的美国军人或为政府工作的人员。
除了连续5年的居住期要求外,另一个居住条件的要求是上面第4点的 “在申请时, 必须要在同一州或同一个移民局管辖区内, 居住满至少三个月以上” 。
这里的居住(live)不像第3点要求是要身体待在美国,而是从申请人在美国建立居住地开始计算。例如:
1. A申请人在2013年4月18日获得绿卡,并满足在美国连续居住5年的要求(5年内居住超过30个月),A申请人最早可以在2018年1月18日可递交N-400 (2018年4月18日前90天申请); 但是由于A申请人在2017年12月1日从西雅图(华盛顿州)搬家到洛杉矶(加州),因此申请人必须要在加州住满3个月后,也就是2018年3月1日以后才能够递交N-400申请。
2. B申请人已经拿到绿卡20多年了,2014年7月退休后才想申请公民,他一直住在加州。B申请人退休后到世界各地旅游,一半的时间在美国,一半的时间在旅行。 由于在他2016年之前一直居住在美国,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的4年中,有1180天在美国,并没有任何的旅行超过6个月。他的最后一次旅行是2018年1 月15日至2018年4月28日, 超过了3个月。由于过去5年内B申请人都住在洛杉矶自家中,所以他在2018年4月28日回到美国后,可立即递交N-400申请。因为这3个月的要求是从第一次建立该居住地的事实开始计算。
对于居住地的佐证材料,可提供个人税单,水电帐单,各式含有地址的文件(房产证,租约,保险单)等等。而移民局对于绿卡持有者变更地址,要求绿卡持有者要上移民局 网站填写AR-11表格,都是证据材料。
在满足以上资格后,申请人可向移民局提供归化入籍申请。然而递出申请后,申请人可以离开美国吗? 可以的。但是一直到面试前都要满足居住期的要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离境, 会影响到案件审理的速度。在递交N-400申请后, 移民局会调出申请人的出入境纪录, 核实申请人填写的信息, 尤其对于只超过30个月(913天) 一点的申请人计算居住天数, 例如C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在离开美国713天, 在递交申请后又离境两次, 分别是63天和85天, 在面试时, 移民官会要求申请人更新各项讯息, 包过出入境纪录, 而重新计算离美日, 会延长审查时间数周至数个月。所以建议申请人尽量不要长时间离境。
面试后至宣誓前, 可以离开美国吗? 同样的, 离境可能影响到申请人的申请。在宣誓报到时必须缴交一份问卷, 同样地需要更新申请人从面试到宣誓期间的信息状态, 包括期间有没有违法, 或是离境等等。移民官如果认为您的离境或违法行为可能影响您的宣誓资格的话, 可以当场要求您回去等待, 等移民局查清楚后才能再安排宣誓。申请人直到宣誓并收到入籍证书,入籍美国公民的程序才算正式完成。
美国移民监要求严格,如有模糊地带,还需咨询美国移民律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