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申请美国移民越来越难,但通过美国雇主办理职业移民EB2和EB3却依旧可行,那么具体如何办理呢?
步骤一 雇主向美国劳工部提出申请劳工证
雇主需决定该岗位的薪资金额,雇主将职位及职务上报给劳工部,由劳工部决定该职位薪资多少。
根据岗位的不同,贴广告的要求不尽相同,需按照法律要求贴职位广告。
因广告而有其他应聘者应聘该职位,雇主需面试合格的应聘者,若符合要求需停止绿卡的申请。
若有求职者但不符合雇主要求,雇主需将不符合要求的原因详细记录,并制成报告应对劳工部的抽检。
申请人需根据打广告的过程填写表格ETA-9089,上交到劳工部。
若申请未通过,劳工部会发出审计要求,要求雇主将所有信息及所打的广告交给劳工部。
步骤二 由雇主向移民局提交I-140表格申请
I-140申请需说明有怎样的职位需要外国的雇员担任,且雇主要证明有足够的财力能支付薪酬,外国的申请人有足够的资质从事该职位。
可申请加急处理,费用为1225美金,15天内可获得I-140的申请结果。
步骤三 雇员提交I-485表格
提交I-485表格申请时,若申请人所在类别有排期,需等到排期排到时方可申请。
I-485表格申请重在申请人身份的保持和背景调查。
建议目前不管任何时候都保持自己的非移民身份,直到拿到绿卡为止。
在不同的阶段换工作,对绿卡影响最小的为在I-485递交后180天以上换到一个相同或相似领域的工作。
I-140批准后换工作,排期的优先日会保留,但新雇主需重新做一遍劳工证的申请。
I-140未获批时换工作,雇主撤掉了整个申请,则需重新进行整个申请美国移民绿卡的程序。